地址: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平泷路251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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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苏州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30%股权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210420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批准时间:2021年0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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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2021年6月11日,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转让苏州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30%股权。 2021年6月15日,苏州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苏州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3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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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1年08月04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1年09月15日 | |
转让方名称 | 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苏州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94717884886K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626040.5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金松 | ||
住所 | 苏州工业园区方洲路338号 | ||
经营范围 | 从事液晶显示面板和模组及相关产品的生产与研发,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并就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提供服务,从事本公司生产产品的同类商品和相关商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973 | ||
所属行业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
其他 | 标的企业成立于2011年5月10日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TCL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70% 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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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 2020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769444.96 | |
负债总额(万元) | 118757.92 | ||
净资产(万元) | 650687.03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835590.28 | ||
利润总额(万元) | 13023.29 | ||
净利润(万元) | 9668.51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1年6月30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872510.41 | |
负债总额(万元) | 170213.58 | ||
净资产(万元) | 702296.83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420345.26 | ||
利润总额(万元) | 77278.32 | ||
净利润(万元) | 51705.32 | ||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21年3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765912.12 | |
负债总额(万元) | 107345.75 | ||
净资产(万元) | 658566.37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74175.72 | ||
利润总额(万元) | 18884.04 | ||
净利润(万元) | 7879.34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中资评报字(2021)第1046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03月31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925349.84 | 净资产:818004.09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245401.23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TCL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3条 | ||
其他重要事项 | 无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245401.23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支付能力; 2、不接受联合求购,只接受单一合法设立、有效存续的法人直接投资,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交易,不接受委托投资、信托计划投资或股权置换方式。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保证金人民币24550万元(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一部分。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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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苏州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投控董决字[2021]3号) 3、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4、苏州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2021年3月31日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698255_I01号) 5、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苏州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1)第1046号) 6、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7、苏州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30%股权转让方案 8、苏州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9、苏州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章程 10、苏州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表 11、苏州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查询表 12、苏州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3、苏州三星电子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1]第20542号) 14、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公开转让事宜的法律意见书[苏辉意(2021)0728号] 15、拟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模板 16、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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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苏州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章程》第十三条有关转让的附加规定:受让方(不包括公司股东)不得与公司业务竞争,或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直接或间接与公司业务竞争的任何评估、开发、生产或营销行为。 因此,本次转让的意向受让方除标的公司原股东外,不得与标的企业业务存在竞争。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在转让协议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监管账户,交易鉴证费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各自部分。 3、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4、至本公告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将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竞价费用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各自部分。 5、意向受让方应在2021年9月15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 00-11: 00,下午13: 30-16: 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6、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7、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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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周女士,马女士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35,69820610,69820814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