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平泷路251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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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位于石林路54号1、2幢工业房地产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210426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批准时间:2021年08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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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2021年7月22日苏州鸿达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位于石林路54号1、2幢工业房地产公开转让。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1年08月18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1年09月29日 | |
转让方名称 | 苏州鸿达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标的物概况 | 标的房地产为石林路54号1、2幢工业房地产,不动产证号:苏(2020)苏州市不动产权第5035012号,建筑面积19726.0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9354.10平方米,建成于2020年,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终止日期为2068年05月02日。 1幢厂房建筑面积16237.18平米,总层数5层,作为工业厂房。无地下层。外墙面为外墙涂料粉刷;内墙面为白色涂料,水泥地面。建筑物装有铝合金窗,大门为卷帘门和双开玻璃门。该幢建筑物内设有水电、消防等设施,设有两部货梯。 2幢厂房建筑面积3488.88平米,总层数5层(含一层地下层泵房),作为办公使用,地下建筑面积为732.22㎡。外墙面为外墙涂料粉刷;内墙面刷白色涂料,水泥地面。建筑物装有铝合金窗,大门为双开玻璃门。该幢建筑物内设有水电、消防等设施,且设有两部客梯。 标的房地产无抵押、无担保、无租赁,目前标的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转让方承诺在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之前解除抵押,不影响产权变更登记等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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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苏州天元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天元房地估(2021)第781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06月17日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5884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1、公告期内每周一至周五9:00-15:00可接受预约现场尽调查看标的房地产,现场勘探请至少提前一天预约。看房联系人:俞女士,电话18550479958。 2、转让标的房地产变更登记涉及的双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与受让方按照国家房地产交易相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3、转让标的房地产面积以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不再另行结算。 4、标的以现状交付,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转让方不承担相关瑕疵修缮义务(如有),公告中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存在。 5、受让方需知悉苏州浒墅关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出具的《石林路54号产业规划说明》,所投项目应符合上述规定,并与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苏州市产业项目投资发展监管协议》,详见备查文件。 6、涉及房地产过户事宜,受让方需自行向苏州高新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局、苏州登记中心高新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咨询,以确认是否具备购买资格,因受让方不具备购买资格参与转让的,造成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所有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以上情况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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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5884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须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账户提交保证金588.4万人民币(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资产转让款一部分。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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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苏州鸿达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关于公开转让苏州高新区石林路54号工业房地产的请示》 3、《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苏州高新区石林路54号工业房地产的批复》(苏浒新(2021)133号) 4、《苏州鸿达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石林路54号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苏天元房地估(2021)第781号) 5、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6、标的物基本情况说明 7、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8、拟与受让方签署的《房地产转让合同》模板 9、石林路54号产业规划说明 10、《苏州市区产业项目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模板 11、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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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若产生一个受让方时,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拍卖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日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户;如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可采取分期付款,首期付款不低于总价款的30%,剩余款项自转让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受让方须提供转让方及上级部门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并按签订转让合同当日央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签订转让合同之日起至付清交易价款期间的分期利息。受让方付清所有款项后方能办理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 3、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终了日2021年9月29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4、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5、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材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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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杨先生、张女士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37、69820610、69820833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