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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江苏欣达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87%股权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210513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批准时间:2021年12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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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2021年7月30日,苏州市吴江区科技与新兴产业“拨改投”基金于召开了江苏欣达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达通信”)退出评审会,同意吴江创迅按照《江苏欣达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退出建议书》,通过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转让吴江创迅所持有的欣达通信1.87%股权。 2021年8月26日,苏州市吴江区科技与新兴产业“拨改投”基金管理委员会对如上退出事项进行了批复。 2021年8月31日,吴江创迅和吴江创迅控股公司苏州市吴江东方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同意吴江创迅通过在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欣达通信1.87%股权。 2021年11月16日,欣达通信召开股东大会,同意苏州市吴江创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欣达通信1.87%股权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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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1年12月23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2年02月09日 | |
转让方名称 | 苏州市吴江创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江苏欣达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0690277209M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2114.34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邹卫华 | ||
住所 | 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创立路 | ||
经营范围 | 光纤光缆、特种通信线缆、特种铁道信号缆、电源材料及附件、电子元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通信器材销售;网络工程设计施工;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153 | ||
所属行业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
其他 | 标的企业成立于2009年6月4日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邹卫华 32.19% 邹慧芳 2.84% 邹慧娟 0.95% 邹惠荣 2.84% 钱怡婷 0.95% 邹慧丽 1.89% 邹伟强 2.84% 许建龙 2.84% 沈俊贤 2.84% 朱成义 10.42% 朱幼霞 3.79% 杨绍刚 3.79% 寿建东 1.89% 崔国强 9.48% 方颢蓉 15.15% 苏州市吴江创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87% 苏州市智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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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2020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7912.56 | |
负债总额(万元) | 5378.83 | ||
净资产(万元) | 12533.73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2495.82 | ||
利润总额(万元) | 512.79 | ||
净利润(万元) | 468.14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1年11月30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5469.83 | |
负债总额(万元) | 4333.61 | ||
净资产(万元) | 11136.22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9552.82 | ||
利润总额(万元) | -159.21 | ||
净利润(万元) | -169.21 | ||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21年8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5954.89 | |
负债总额(万元) | 4193.81 | ||
净资产(万元) | 11761.08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6871.76 | ||
利润总额(万元) | 56.19 | ||
净利润(万元) | 52.85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京信评报字(2021)第283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08月31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18595.01 | 净资产:14401.2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269.3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公司股东邹卫华不放弃优先认购权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 ||
其他重要事项 | 无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710.0822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须按规定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人民币71.5万元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9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意向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的一部分;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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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江苏欣达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苏州市吴江创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关于通过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让江苏欣达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请示(吴创迅司〔2021〕5号) 4、苏州市吴江东方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5、吴江区科技与新兴产业“拨改投”基金项目评审委员会投资项目评审会会议决议 6、关于通过产权交易所招拍挂方式转让江苏欣达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请示(吴创迅司〔2021〕4号) 7、关于同意转让江苏欣达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批复(吴拨改投〔2021〕3号) 8、关于通过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转让下属子公司持有江苏欣达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请示(吴国资司〔2021〕71号) 9、区国资办关于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转让江苏欣达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批复(吴国资办〔2021〕146号) 10、关于修正苏州市吴江东方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吴国资司〔2021〕71号)文件的请示(吴国资司〔2021〕104号) 11、关于修正苏州市吴江东方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转让江苏欣达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批复(吴国资办〔2021〕169号) 12、江苏欣达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8月31日审计报告(华星会审字[2021]0778号) 13、苏州市吴江创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江苏欣达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1)第283号) 14、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15、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16、江苏欣达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7、江苏欣达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8、江苏欣达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登记表 19、江苏欣达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查询表 20、江苏欣达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21、关于苏州市吴江创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江苏欣达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之法律意见书 22、拟与受让方签署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合同》模板 23、江苏欣达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苏万隆审字(2021)第7-0204号) 24、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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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并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如果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电子竞价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意向受让方应在2022年2月9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6、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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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周女士,马女士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35,69820610,69820814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