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平泷路251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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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南京冠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220622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 批准时间:2022年05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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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2021年11月23日,南京冠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同意转让南京冠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100%的股权; 2021年11月30日,苏州中鑫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决议同意转让南京冠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100%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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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2年08月19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2年10月08日 | |
转让方名称 | 苏州中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南京冠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18MA21J0DK16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667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王鸣庆 | ||
住所 | 南京市高淳区阳江镇沧浪路82号111室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销售代理;节能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0 | ||
所属行业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
其他 | 标的企业成立于2020年05月20日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苏州中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2年07月29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871.5 | |
负债总额(万元) | 974.9 | ||
净资产(万元) | 896.6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66.38 | ||
利润总额(万元) | 98.53 | ||
净利润(万元) | 98.53 | ||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21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909.37 | |
负债总额(万元) | 1111.3 | ||
净资产(万元) | 798.07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203.83 | ||
利润总额(万元) | 131.18 | ||
净利润(万元) | 131.18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中通评报字[2022]21017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825.89 (采用收益法评估)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825.89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2021年3月19日,南京冠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抵押合同》(合同编号为【0662404-004】),被担保的主债权为冠鑫新能源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0662404】)项下发生的债权。被担保的债权本金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抵押财产为冠鑫新能源拥有的南京冠盛电站设备。 2021年3月19日,苏州中鑫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质押合同》(合同编号为【0662404-002】),被担保的主债权为冠鑫新能源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0662404】)项下发生的债权。被担保的债权本金为人民币1,0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2021年3月19日至2029年3月19日,质押财产为南京冠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解质押后,受让方需以其持有的南京冠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为本项债权提供质押) 2021年11月16日,南京冠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质押合同》(合同编号为【0662404-003】),被担保的主债权为冠鑫新能源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0662404】)项下发生的债权。被担保的债权本金为人民币1,0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2021年3月19日至2029年3月19日,质押财产为南京冠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南京冠盛汽配有限公司4MW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发电的电费收费权。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放弃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三条 | ||
其他重要事项 | 无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830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保证金83万元(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股权转让款一部分;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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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南京冠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2、苏州中鑫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2021年第10次会议决议 3、关于转让“南京冠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请示(含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批复) 4、南京冠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天衡苏审字(2022)00039号] 5、苏州中鑫新能源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事宜涉及南京冠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2]21017号) 6、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7、南京冠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开转让方案 8、南京冠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9、南京冠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10、南京冠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表 11、南京冠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查询表 12、南京冠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3、关于转让南京冠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的法律意见书 14、拟与受让方签署的《项目合作协议》 15、同意出质人转让股权的情况说明 16、苏州中鑫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2021年第10次会议决议情况说明 17、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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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在转让协议签订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账户。 3、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4、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转让标的买受人。若发生电子竞价,则电子竞价佣金由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应在2022年10月8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6、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7、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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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周女士,马女士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35,69820814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