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苏州产权交易所项目
发布时间:2025-03-05

发布单位: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位于昆山市新塘路826010幢厂房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SCJG20250010

转让行为批准    

批准单位:昆山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时间:20241211

内部决策情况

20241210日,昆山高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同意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位于昆山市新塘路826010幢投资性房地产。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5年3月5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5年4月1日

转让方名称

昆山高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标的物概况

本次公开转让的资产(不动产)为昆山市新塘路826010幢厂房及土地,建成于2020年,不动产权证编号为苏(2023)昆山市不动产权第3015526号,用途为工业用地,房屋建筑面积:3037.4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3114.48平方米。标的资产配有配电间和电梯,标的资产无抵押,无担保,目前在租,租赁到期日为2026630日,现承租方放弃对标的资产的优先购买权。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苏州信衡造价咨询房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信衡评报字202501001)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昆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评估基准日

2024103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035.07万元

特别事项

说明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规定时间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联系人:朱经理,联系电话:18114429258,查看时间为公告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需提前2天预约)。

2、转让标的评估市场价值为2035.07万元,为1-3层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整体评估结果。此次挂牌为整体转让,受让方不得部分购买。位于标的房屋一楼的配电间和房屋内部产权规转让方所有的电梯为服务该标的房屋的设施设备,价格包含在本次转让底价内。

3、本项目涉及房地产过户事宜,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向房产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咨询以确认是否具备购买资格,因受让方不具备购买资格参与转让的,造成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所有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4、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并交付,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物现有状况接受标的资产,转让方不承担相关瑕疵修缮义务(如有);公告中标的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

5、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并已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

6、受让方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若受让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每逾期1天,应按逾期未支付价款万分之五的比例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付款超过15天,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受让方按照成交价款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7、转让标的房产变更登记涉及的双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相关费用,由转让双方各自按照相关规定承担。标的房屋内电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登记涉及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8、转让标的房产以现状转让并交付受让方,租金收入、水电等相关费用按实际交付时间协商结算,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为由拒绝按照现状接收本标的房产。

9、转让标的不动产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不动产登记面积为准,转让与受让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转让参考价格

2035.07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买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情形;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须向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纳保证金612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5411600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资产转让款一部分。

备查文件

1、昆山高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2、关于公开处置中小企业园10号楼的请示

3、《昆山高新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昆高集董决〔202417号)

4、《昆山高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拟出售资产涉及的投资性房地产资产评估报告》(苏信衡评报字202501001)号)

5、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6、标的基本情况说明

7、不动产权证书

8、拟与受让方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模板

9、房屋租赁合同

10、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本次公开转让所产生的相关交易服务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收费参照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规定执行)

2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权依转让方申请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电子竞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房屋转让合同》等协议的。

3、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通过e交易系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按本公告要求向交易中心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e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4、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受让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监管账户付清全部资产转让款。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本标的房产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近期(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等。

6、本次公告仅为本次标的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人在作出申请受让决定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以及《资产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材料,并在本标的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耿女士

联系电话

0512-69820616

咨询地址

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5

技术支持

400-828-9082400-828-0799


附件下载:

1.拟与受让方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模板.pdf

2.资产转让意向方报名材料.docx

 

e交易网址:https://www.ejy365.com/info/ejy246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