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苏州产权交易所项目
发布时间:2025-03-05

 

发布单位: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昆山市玉山镇宾唏苑8号楼703室及8号楼017室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SCJG20250011

转让行为批准   

批准单位:昆山市乡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时间:2025124

内部决策情况

2025117日,昆山振鹿三优三保开发有限公司(昆振优董纪[2025]1号)董事会会议纪要同意公开转让位于昆山市玉山镇宾唏苑8号楼703室、017室。

2025124日,昆山振鹿三优三保开发有限公司股东昆山市乡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同意公开转让位于昆山市玉山镇宾唏苑8号楼703室、017室。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535

挂牌终止日期:202541

转让方名称

昆山振鹿三优三保开发有限公司

标的物概况

1.山市玉山镇宾唏苑8号楼703室,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104.0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苏(2024)昆山市不动产权第3080451号。

2.昆山市玉山镇宾唏苑8号楼017室,用途为车库,建筑面积9.02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苏(2024)昆山市不动产权第3080452号。
3.
根据昆山市中建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昆中建资评报字【2025】第001号),昆山市玉山镇宾唏苑8号楼703室、0172025122日评估值为280.8852万元。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昆山市中建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3232210008202500001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昆山市乡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512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80.8852万元

特别事项

说明

1.  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现场踏勘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本次转让住宅以现状转让并交付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物现有状况接受标的资产,转让方不承担相关瑕疵修缮义务(如有);公告中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联系人:孙先生,13962688920,请提前预约

2.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
3.
转让标的房产变更登记涉及的双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相关费用,由转让双方各自按照相关规定承担。
4.
转让标的房产以现状转让并交付受让方,水电等相关费用按实际交付时间协商结算,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为由拒绝按照现状接收本标的房产。
5.
转让标的不动产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不动产登记面积为准,转让与受让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转让方及信息发布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当前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转让参    考价格

人民币320万元(不含税)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
意向受让人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买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情形;
4.意向受让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须向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交保证金32万人民币(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54116:00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资产转让款一部分。

备查文件

1.昆山振鹿三优三保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纪要(昆振优董纪[2025]1

2.关于公开转让昆山市玉山镇宾唏苑8号楼703室房屋及017室车库的请示

3.昆山市乡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纪要(昆乡建董纪【20251号)

4.昆山市乡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5.昆山振鹿三优三保开发有限公司拟公开转让昆山市玉山镇宾唏苑8号楼703室、017室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昆中建资评报字【2025】第001号)

6.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7.
标的基本情况说明
8.
不动产权证
9.
拟与受让方网签的《昆山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模板
10.
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若产生一个受让方时,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如征集到两个人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标的资产的最终受让方。
2
.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向交易双方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由最终受让方承担,(收费参照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规定执行)。
3
.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昆山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受让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监管账户付清全部资产转让款。
4.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通过e交易系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按本公告要求向交易中心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e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5.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www.ejy365.com)的《e交易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6.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权依转让方申请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电子竞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昆山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的。

7.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包括:章程、同意受让房产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等。

8.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材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黄辰

联系电话

0512-6982061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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