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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15000
电话:(0512)-6982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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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
位于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鸿运花园F1-127号等5套房产第二次公开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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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SCJG2025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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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批准 情 况 |
批准单位: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时间:2025年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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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2025年1月3日,苏州国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甪直鸿运花园F1-127号等5套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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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5年3月13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5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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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苏州国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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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概况 |
本次公开转让标的资产(不动产)共5套,分别为: 1. 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鸿运花园F1-127号,权证号:苏(2021)苏州市不动产权第6035211号;权利人:苏州国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单独所有;土地使用权面积179.90㎡/房屋建筑面积220.57㎡;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71年06月10日止。鸿运花园F1-127号为一栋联排别墅,共3层,简单装修。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2. 昆山市周市镇东方家园1号楼14室,权证号:苏(2021)昆山市不动产权第3039123号;权利人:苏州国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单独所有;土地使用权面积136.33㎡/房屋建筑面积160.44㎡;用途:商业服务业/商业服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48年06月24日止。东方家园1号楼14室为1-2层,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简单装修。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3. 昆山市周市镇江南明珠苑121号楼801室,权证号:苏(2021)昆山市不动产权第3039118号;权利人:苏州国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单独所有;土地使用权面积23.50㎡/房屋建筑面积99.12㎡;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70年09月25日止。江南明珠苑121号楼801室为10层整体建筑的第8层,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简单装修。目前处于空置状态,与802室为打通状态。 4. 昆山市周市镇江南明珠苑121号楼802室,权证号:苏(2021)昆山市不动产权第3039120号;权利人:苏州国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单独所有;土地使用权面积20.50㎡/房屋建筑面积86.1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70年09月25日止。江南明珠苑121号楼802室为10层整体建筑的第8层,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简单装修。目前处于空置状态,与801室为打通状态。 5. 苏州市三香路159号嘉登大厦12层A座,权证号:苏(2021)苏州市不动产权第8024493号;权利人:苏州国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单独所有;土地使用权面积26.60㎡/房屋建筑面积144.1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42年06月07日止。嘉登大厦12层A座为18层整体建筑的第12层,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简单装修。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标的资产均无抵押、无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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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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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书编号 |
中通评报字〔2024〕211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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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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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4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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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965.264万元(其中鸿运花园F1-127号对应评估值440.765万元;东方家园1号楼14室对应评估价值148.2145万元;江南明珠苑121号楼801室评估价值130.9177万元;江南明珠苑121号楼802室对应评估价值113.7737万元;嘉登大厦12层A座对应评估价值131.593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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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 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现场踏勘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公告期内每周五下午(13:00-16:00)可预约看房,看房至少提前一天预约,联系人:郑女士,电话:0512-80781109。 2、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受让款项后,方能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在完成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后,转让方方能将转让标的交付给受让方。 3、转让标的资产变更登记涉及的双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与受让方按照国家房地产交易相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4、转让标的资产面积以不动产登记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不再另行结算。 5、标的以现状交付,水电等相关费用按实际交付时间结算,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转让方不承担相关瑕疵修缮义务(如有),公告中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存在。 6、本批公开转让的房产可分套转让,意向受让方可申请受让其中的一套或多套。 7、涉及房地产过户事宜,受让方需自行向每套房产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咨询以确认是否具备购买资格,因受让方不具备购买资格参与转让的,造成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所有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以上情况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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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868.74万元(其中鸿运花园F1-127号参考价396.69万元;东方家园1号楼14室参考价133.39万元;江南明珠苑121号楼801室参考价117.83万元;江南明珠苑121号楼802室参考价102.4万元;嘉登大厦12层A座参考价118.4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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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须交纳每套保证金人民币39.7万元至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监管账户,保证金交纳时间与公告时间一致。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买不存在法律、法规等规定禁止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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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苏州国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决议 2、《关于第二次挂牌转让抵债资产的请示》(苏国发担〔2025〕3号) 3、《关于同意处置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鸿运花园F1-127号等5套房产的批复》(苏国发〔2025〕7号) 4、《苏州国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拟公开转让房地产确定底价事宜所涉及的相关房地产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4〕21152号) 5、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6、标的物基本情况说明 7、标的权属证明文件 8、拟与受让方网签的《苏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模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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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若产生一个受让方时,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标的资产的最终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收费参照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规定执行)。如整个项目未全部成交的,则本公告按10个工作日为周期顺延,共计顺延3个周期。 2、意向受让方需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至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网签手续,并自网签通过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不含已交纳的保证金)支付至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指定监管账户,后续流程按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办理。受让方支付至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保证金可在托管资金全额到账后(不含已交纳的保证金)申请返还(等额无息)。 3、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权依转让方申请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电子竞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再拒绝签约的:(4)受让方不具备购买资格,无法签约的。(5)签约后不按约支付全额转让款的。 4、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通过e交易系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按本公告要求向交易中心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e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www.ejy365.com)的《e交易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其他组织包括:章程、同意受让标的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 6、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材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勘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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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黄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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