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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产权交易所依据本公告进行的各项审查均为合规性形式审查,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保证交易方主体资格真实、交易权限完整、交易标的无瑕疵、交易双方做出的声明及承诺以及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准确等一切责任。交易双方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发布单位:江苏省产权交易所
项目编号 |
JSCQ2017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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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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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决策情况 |
经转让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在本次公开挂牌交易确定受让方以及交易价格后,转让方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本次交易结果进行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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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首次挂牌日期 |
2017年 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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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挂牌起始日期 |
2017年7月 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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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挂牌截止日期 |
2017年 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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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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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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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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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
91320509MA1MLEEU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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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3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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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宋七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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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2016年5月2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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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八坼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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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环境保护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环保除尘设备、过滤设备、配件及自控系统,物料输送机械、通用机械、冶金设备、垃圾焚烧炉、机电成套设备,压力容器,脱硫脱硝技术装置及副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境内外环境工程设计、咨询、建设、设备及钢结构件制造安装及工程总承包、设施运营管理和相关环境检测;对外投资业务;销售:五金机电设备及配件、金属材料;港口装卸、仓储服务和普通道路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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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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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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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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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合并报表) |
年度 |
2016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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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万元) |
99667.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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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额(万元) |
2498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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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万元) |
7468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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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万元) |
21,0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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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万元) |
27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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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合并报表) |
报表日期与类型 |
2017年第1季度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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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万元) |
9912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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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额(万元) |
24435.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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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万元) |
7469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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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万元) |
687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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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万元) |
14.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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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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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书编号 |
同致信德评报字(2017)第015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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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16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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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96942.20 |
净资产:7966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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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7966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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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说明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职工的劳动合同关系不因本次交易发生变动。标的企业将继续履行其与职工及其他相关人员已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和人员的劳动和社会保险关系继续保留在标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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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金融债务等债务处置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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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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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一、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因标的企业持续经营所产生的净资产的增加额或减少额,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即本次转让标的交易价格不因上述期间标的企业经营性损益进行任何调整。 二、本次《股权转让协议》须在完成以下条件后生效:1、《股权转让协议》经转让方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2、转让方履行完毕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程序(如需)。 三、转让方承诺合法持有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股权,并对该股权享有完整的处置权,本次公开交易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和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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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万元) |
7966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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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或其主要股东应具有5年以上袋式除尘业务经营管理经验; (二)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三)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没有不良记录,没有与不良记录者就本次产权转让有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委托、联合收购等合作关系; (四)意向受让方参与本次收购应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五)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事项: (一)在获得标的企业股权后5年内,标的企业的总部机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及工商登记注册地仍保留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 (二)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三)在工商、税务、银行和司法等部门无违法违规记录; (四)在获得标的企业股权后督促标的企业继续履行已经签署的各项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与客户供应商的业务合同、与职工的劳动合同等; (五)将配合转让方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对其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购买方开展相关的尽职调查,提供所要求的资料和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转让方、聘请的中介机构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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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一、法律意见书; 二、《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1650号); 三、《资产评估报告》(同致信德评报字(2017)第0159号); 四、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第1季度财务报表; 五、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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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一、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产权受让登记表》(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的基本情况(原件); 4.公司章程(原件); 5.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的董事会)同意受让股权的决定(原件); 6.对上述“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事项”的书面承诺(原件); 7.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企业产权受让登记表》(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自然人基本情况(原件); 4.对上述“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事项”的书面承诺(原件); 5.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申请程序:(一)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于2017年7月25 日17:00前至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南京市山西路128号和泰国际大厦29楼)提出受让申请,并填写《企业产权受让登记表》(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本人至交易所现场办理),交易所接受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公告期满,转让方将根据报名结果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三)交易方式: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收购价格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四)保证金以及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向交易所提交15932.30万元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收购;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支付成交价款的90%(含转为交易价款的保证金);其余10%的交易价款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 3、转让双方均应遵守交易所制订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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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谢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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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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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25-831633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