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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动物园委托,就其部分商业经营用房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欢迎具有资格的法人企业参加投标。现将本次招租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概况
1、招租编号:SZYCZX2015-Z -001号;
2、招租项目:一标段:湖畔用房一楼使用权招租;
二标段:湖畔用房二楼使用权招租;
三标段:田园餐厅使用权招租。
各标段建筑面积如下:
序号 |
场地 |
建筑面积(约) |
1 |
湖畔用房一楼 |
590平方米 |
2 |
湖畔用房二楼 |
345.63平方米 |
3 |
田园餐厅 |
550平方米 |
3、中标原则:在不低于出租方拟租赁价格的前提下,由评委对除价格以外的因素进行综合打分,最后价格分与技术分相加,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评分标准附后)
4、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
5、招租经营用途:一标段:湖畔用房一楼使用权招租;经营范围为中式快餐连锁店;二标段:湖畔用房二楼使用权招租;经营范围为中式快餐连锁或茶餐厅;三标段:田园餐厅使用权招租;经营范围为西式快餐连锁店、旅游纪念品。
本项目分三个标段,每家投标单位限报一个标段。评委按照标段顺序打分,每一标段得分最高者确定为该标段的中标单位。如出现得分相同影响排序的情况,以报价较高的优先,如得分相同报价又相同,则以抽签方式决定排序。
6、 投标单位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江苏省及苏州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符合出租方相关经营内容规定及管理要求。
二、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A、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2、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及以上且连锁经营三家以上同一品牌门店;
3、在业内具有良好的业绩、连锁品牌形象和商业信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服从景区管理要求及相应标准;
6、购买招租文件,完全满足招租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7、投标单位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B、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并需加盖公章,原件务必带至报名现场备查,原件经审查后退还:
1)非公司总部投标的,须出具连锁品牌公司总部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投标授权书。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册资本金需在100万元及以上);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
5)投标单位具有品牌连锁经营证明材料(投标单位连锁经营三家以上同一品牌门店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近三个月(2015年7月-2015年9月)完税证明 、社保证明。
7)投标单位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江苏省及苏州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符合出租方相关经营内容规定及管理要求的承诺书。
8)投标单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行业规范的承诺书。
9)投标单位参加招租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约及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三、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截止时间:如对本次招租项目有意向,请于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
2、出售地点:苏州市东吴北路221号7楼。
3、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
3、地点:苏州市东吴北路221号7楼
五、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
2、地点:苏州市东吴北路221号7楼会议室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租代理机构
名 称: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东吴北路221号7楼
电 话:18012779315 ; 传 真:(0512)0512-65268668
联 系 人:程工;
2、招标人(采购单位)
名 称:苏州市动物园;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390886592
七、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及投标答疑会:
2.时间:
3.地点:石湖动物园;
本公告同时在苏州产权交易所网站上发布。欢迎具备相应资质,有能力完成本次招租内容的法人参加竞标。
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