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苏州产权交易所项目

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08

 受委托,我司对以下标的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租标的及保证金:

1、平桥直街94号,建筑面积约135.45㎡门面用房(保证金5万元)

2、阊胥路32号,泰让桥北堍,地下车位100个使用权。(保证金10万元)

3、桐泾南路908号,建筑面积约180㎡(保证金:5万元)

4、西中市137号,建筑面积约240㎡(保证金10万元)

5、西中市1273号楼,建筑面积约2000㎡(保证金10万元)

6西中市1291楼,建筑面积约224㎡(保证金10万元)

以上标的除2-3号标的租赁期为两年外,其余标的租赁期均为五年。

二、拍卖地点及时间:

苏州市道前街56号四楼拍卖厅,20171227日上午1000

三、联系地址及电话:

苏州金腾拍卖有限公司:苏州市道前街56    电话:0512-65213090  13584845884

四、展示时间:

即日起至201712月15日(预约看样)

五、注意事项:

1、竞买人需在20171218-1226日下午3点前持有效证件至苏州市道前街56号四楼拍卖厅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交付参拍保证金。

22-6标的竞买人须具有苏州市区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的法人机构。

32号标的仅为停车场使用,且不可对外经营。

45号标的仅用于办公、展示或教育培训(不涉及婴幼儿教育或与财会教育中心冲突的教育培训机构),且竞买人竞得标的后需承担物业相关费用。

5、竞买人竞得标的后应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执照及许可证,委托方不予协助办理,相关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所有标的禁止餐饮娱乐及易燃易爆等危化品仓储或产生污染、噪音等危险或扰民行业。

6、竞买人在经营合同期内对房屋不可做结构上的改造和破坏,不可以各种借口转租给他人,不可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等危害公共安全危险品,一经查实,即可取消其资格,并终止合同。

7、竞买人在规定的租赁期内不可以任何理由自行终止合同。如出现此情况,竞买人上交的当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均由委托方所得,不做任何赔偿。

8、竞买人自办固定资产和经营用具。一旦合同终止,竞买人必须在二天内自行进行处理,不得留置在门面内。

9、竞买人自行清场,委托人不承担清场的责任和费用。

 

             苏州市保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