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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30

                                    公开招租公告

 

受委托,我司对以下标的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租标的及保证金:

1.阊胥路32号规划展示馆2号门南面,建筑面积280㎡,租赁期为2年;

2.阊胥路32号规划展示馆3号门,建筑面积40㎡,租赁期为1年;

以上标的保证金各为2万元。

二、拍卖地点及时间:

苏州市道前街56号四楼拍卖厅, 2018918日上午1000

三、联系地址及电话:

苏州金腾拍卖有限公司:苏州市道前街56   

电话:0512-65213090  13584845884

四、展示时间:

即日起至201897日(预约截止看样)

五、报名登记注意事项:

(一)竞买人需在2018910-914日下午3点前持有效证件至苏州市道前街56号四楼拍卖厅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交付参拍保证金。(竞买人须以本单位出具的本票方式交纳,收款人为苏州金腾拍卖有限公司)

(二)竞买人条件及要求:

1.所有标的承租人需提供独立的营业执照,2号标的承租人必须具有经营管理经验;竞拍成功后,承租人应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执照及许可证,委托方不予协助办理,相关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所有标的仅限办公用房;禁止用于餐饮、娱乐等休闲服务性项目及其他高污染、高噪音等行业的经营,严禁使用明火,并不可存放易燃易爆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品;严禁“三合一”“多合一”经营,严禁违规住宿, 一经查实,即可取消其资格,并终止合同。

3.承租人应做好日常安全工作。平常应自查各类安全隐患,随时接受委托方的检查,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到位。按规定自行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确保状态完好。

4.承租人需服从管理,如租赁场地发生寻衅滋事,或承租人有拖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停车费等相关费用现象,委托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赔偿。

5.承租人所有水电、物业、停车费用拍租成功后与产权单位协商后确定。

6.承租人在经营合同期内对房屋不可做结构上的改造和破坏,不可以各种借口转租给他人,一经查实,即可取消其资格,并终止合同。

7.承租人自办固定资产和经营用具。一旦合同终止,承租人必须在二天内自行进行处理,不得留置在房产内。

8.标的不得转租、承租人不可超范围违规经营。拍租后承租人自行清场,委托方不承担清场的责任和费用。

(三)其他竞买条件详见苏州金腾拍卖有限公司网站www.jinten.com.cn《拍卖公告》,或苏州产权交易所网站(www.szcjs.com)刊登的《拍卖公告》及具体招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