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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广济路236号新民桥农贸市场(配套农贸市场)122室部分、123室房屋公开招租

来源: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11-29

 受苏州市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我中心对该单位部分资产进行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租标的

 

标的资产位于广济路236号新民桥农贸市场(配套农贸市场)122室部分、123室,出租面积约93.44平方米,租赁期为3年,年租金最低参考价151372.8元。

标的资产看样时间:公告期内每周一至周五9:00-15:00可预约查看标的资产现场,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

看样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962195229。

 

 

二、公告期限

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13日。

 

注:

 

1、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场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417办公室,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

 

2、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3、意向承租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和其他组织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等。意向承租方条件及具体提供材料详见公告详情。

 

4、公告详情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专栏(原苏州产权交易所网站)国企招租板块发布的《位于广济路236号新民桥农贸市场(配套农贸市场)122室部分、123室房屋公开招租》(https://www.szcjs.com/xmzx/gqzz/)

 

 

 

 

三、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联系人:滕经理、谈经理,联系电话:0521-69820620、69820641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1月29日

 

苏州市国有资产招租信息发布标准格式表

招租公告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位于广济路236号新民桥农贸市场(配套农贸市场)122室部分、123室房屋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SCJX20210405

委托方

苏州市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

内部决策

    况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

出租行为

批准单位

苏州市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

挂牌起始日

20211129

挂牌终止日

202112 13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最多延长( 1)个周期

标的资产看样

看样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3962195229

报名需要

注意事项

1公告期内每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5:00可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

2、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终止日期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417办公室,

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报名咨询电话:0512-69820641 69820613

3、意向承租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相应材料,企业和其他组织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机构或法人)》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自然人)》等。

4、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出租资产

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广济路236号新民桥农贸市场(配套农贸市场)122、123室

资产类型

商业用房

所在楼层

一楼

出租面积约(m2

93.44

租期(年)

3年

资产使用现状

使用中

是否设置原承租户优先权

装修水平、附属设施等

简单装修现场交付

配套、环境、交通等

地铁2号线山塘街站即到

其他披露事项

1、有产权证明,两证;

2、免租期

资产租金

估价情况

评估价

126-138元/㎡/月(不含物业费)区间内

评估机构

苏州工业园区信和房地产估价土地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底价

151372.8元/年

租金支付要求

 半年度支付

租金调整方式

不调整

履约保证金

以成交价为准,三个月租金

使用用途及要求

商业用房可做小型餐饮

与出租相关的

其他条件

1、水电按实际使用支付,物业费单价为15元/㎡/月

2、租赁商户的装修方案需通过出租方书面确认

承租方

资格条件

1、本项目要求承租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经营范围内必须包含此次招租报名从事业态;

2、承租方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没有出现投诉纠纷或违法行为,在以往租赁过程中没有出现违法行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3、承租方若为个人,个人征信证明有五次以上不良记录的不予审核通过。(须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记载个人信用信息的记录

报名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

人民币38000元

交纳期限

挂牌终止当日16:00前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报名保证金

处置方式

成为最终承租方:报名保证金转为首期租金

未成为最终承租方:返还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

1、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可转为协议方式租赁,由交易中心组织电子报价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租赁价。

2、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由交易中心组织网络电子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和租赁价。

竞价时间:待定,交易中心另行通知;

起拍价: 151372.8  /年;

加价幅度:3000/年(或3000元的整倍数);

自由竞价阶段: 分钟;

延时竞价阶段: 分钟。

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方须在成为最终承租方且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委托方指定的帐户付清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出租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交易报名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出租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的报名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报名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报名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出租申请的;(2)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3)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

3、意向承租方若成为最终承租方,需要做出以下承诺:

1)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负责获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2)不得将资产以任何形式分租、转租,并同意随时接受出租方(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

3)合同终止时须将资产恢复原状,或经出租方认可后,承租方装修、改造的资产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4、本公告仅为本次招租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出租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本次招租公告挂牌期间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评估风险,审慎决策。

5、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出租方及信息发布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交纳报名保证金参与资产招租交易活动,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出租资产当前实际状况承租;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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