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平泷路251号4楼
邮编:215000
电话:(0512)-69820635
网址:https://www.szee.com.cn/
受苏州工业园区海关的委托,我中心对该单位部分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租标的
标的资产位于苏州工业园区亭和路109号房屋和土地,房屋出租面积约2160.2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出租面积为7294.20平方米,租赁期为5年,年租金最低参考价674000元。
标的资产实地看样时间:公告期内每周一至周五9:00-16:00可预约查看标的资产现场,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
看样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84850969。
二、公告期限
2021年12月08日至2021年12月22日。
注:
1、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417办公室,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
2、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3、意向承租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和其他组织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等。意向承租方条件及具体提供材料详见公告详情。
4、公告详情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专栏(原苏州产权交易所网站)国企招租板块发布的《位于苏州工业园区亭和路109号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公开招租》(https://www.szcjs.com/xmzx/gqzz/)
三、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联系人:滕女士、谈先生,联系电话:0521-69820620、69820641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8日
苏州市国有资产招租信息发布标准格式表
招租公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位于苏州工业园区亭和路109号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公开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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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SCJX202104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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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
苏州工业园区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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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情况 |
经请示,按《南京海关关于同意苏州工业园区海关对外出租闲置武警营房的批复》(宁关财便函〔2021〕560号)进行公开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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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行为 批准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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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 |
2021年12月8日 |
挂牌终止日 |
2021年1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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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看样 |
看样联系方:王先生联系方式:13584850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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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需要 注意事项 |
1、公告期内每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5:00可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 2、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417办公室, 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报名咨询电话:0512-69820641、69820613。 3、意向承租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相应材料,企业和其他组织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主要负责方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方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机构或法方)》等;自然方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自然方)》等。具体提供材料详见“承租方资格条件”栏。 4、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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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 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亭和路10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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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类型 |
办公用房和土地 |
所在楼层 |
第1、1-3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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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面积约(m2) |
房屋:2160.25m2土地:7294.20m2 |
租期(年)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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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使用现状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户优先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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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水平、附属设施等 |
主楼1-3层装修一般,附属配电房1层结构性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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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环境、交通等 |
区内通上下水、通电、通气和通讯等各项基础配套齐全,保障率高;周边环境较整洁、无空气、噪音、辐射、水、固体废物等污染,卫生环境较优。治安状况良好;近亭和路,通达度较高,有多条公交线路,交通便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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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项 |
1、出租标的物包含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两证齐全,其中房屋建筑面积为2160.25m2,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294.20m2; 2、本次公开招租标的附属配电房目前出现结构性损坏,需要重建,配电设施处于拆除另存状态。涉及配电房重建及配电设施安装调试工作全部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理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3、本次招租标的的供水以现状为准,如未通水,由承租方自行与自来水公司联系修复或重排水管,修复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本次招租标的的电动移门已损坏,修复或更新工作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修复或更新费用,如选择安装新的移门或道闸的,旧的电动移门予以拆除另外存放,承租方不得私自处置; 5、允许不破坏原始框架情况下进行装修,装修方案须经委托方认可,装修免租期6个月,包含在5年的租赁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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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租金 估价情况 |
评估价 |
年租金674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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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江苏国衡中测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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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备案单位 |
苏州工业园区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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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条件 |
租金挂牌底价 |
人民币674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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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要求 |
第一年租金一次性付清,后期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 |
租金调整方式 |
前三年不调整,后两年以前三年年租金为基础上调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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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200000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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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用途及要求 |
办公及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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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相关的 其他条件 |
1、租金挂牌价为租赁期内首年年租金(未考虑免租期); 2、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公告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租金价格; 3、水、电、气、热、物业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 具体内容详见《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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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 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社会信用;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标的资产经营业态要求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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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3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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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期限 |
挂牌终止当日16:00前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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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保证金 处置方式 |
成为最终承租方:报名保证金转为首期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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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为最终承租方: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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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可转为协议方式租赁,由交易中心组织电子报价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租赁价。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由交易中心组织遴选确认承租方和成交价,遴选要点包括但不限千以下指标:承租方拟经营业态房屋装修和使用方案、突发事件预案、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度工作标准及安全文明措施、承租报价租金上涨幅度等。 遴选小组与每一个意向承租方分别谈判,最终报价不低于公告挂牌底价且总得分最高的为最终承租方,其报价为成交价。总评分相同的以报价较高的意向方为最终承租方,报价也相同的以“承租方拟经营业态房屋装修和使用方案”项得分较高的意向方为最终承租方。总评分和以上两个指标均相同的,由委托方抽签决定最终承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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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意向承租方须在成为最终承租方且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交易中心指定监管帐户付清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报名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委托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已经交纳的保证金优先用于支付交易组织方必要服务费用(如有)后,委托方有权申请划扣保证金,保证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要求足额赔偿:(1)意向承租方于挂牌终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网络电子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3)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或未按时完成付款的。 3、意向承租方若成为最终承租方,需要做出以下承诺: (1)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负责获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2)不得将资产以任何形式分租、转租,不得采取名义上为合作、入股、加盟等,而实质为转租的行为,并同意随时接受委托方(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 (3)合同终止时须将资产恢复原状,或经委托方认可后,承租方装修、改造的资产无偿归委托方所有。 4、本公告仅为本次招租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本次招租公告挂牌期间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评估风险,审慎决策。 5、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委托方及信息发布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交纳报名保证金参与资产招租交易活动,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出租资产当前实际状况承租;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