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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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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姑苏区景德路110号商业用房 (含附房)公开招租

来源: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03-28

 

 

标的物3D位置展示:

公告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位于姑苏区景德路110号商业用房 (含附房)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SCJX20220743

委托方

苏州市生产资料总公司

出租行为批准单位

内部决策情况

招(评)租小组会议通过

挂牌起始日

2022-03-28

挂牌终止日

2022-04-12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标的资产看样

看样联系人:金小姐,邱先生 联系方式:65338895

报名需要注意事项

1、公告期内每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5:00可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

2、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 报名地点: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
    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417办公室
  ■ 受理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
  ■ 咨询电话:
    滕女士、谈先生,联系电话:0512-69820620、69820641
    监督电话:0512-69820813

3、意向承租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相应材料。
  ■ 企业和其他组织包括: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
    4)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机构或法人)》等
  ■ 自然人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自然人)》等。

4、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资产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姑苏区景德路110号

资产类型

商业用房

所在楼层

1-5层

出租面积(㎡)

3824

租期(年)

3年 0个月 0天

资产使用现状

使用中

是否设置原承租户优先权

装修水平、附属设施等

电梯、供电专变、消防系统

配套、环境、交通等

公交地铁可达

其他披露事项

1、原合同租期至2022年5月20日结束。根据苏州企业改制办公室相关文件,委托方已被列入拟关闭企业。 2、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

资产租金估价情况
评估价

评估机构

评估备案单位

评估基准日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底价

人民币 1450000.00 元/年

人民币 1450000.00 元

租金支付要求

每三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先付后用

租金调整方式

履约保证金

120833

使用用途及要求

整体出租,底层业态为商铺,二至五层办公、酒店。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标的内不得使用液化气明火,明确消防安全许可的业态,须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承租方须自行组织物业管理,配齐门卫、清洁工、持证电工,变电间、电梯等设备规范管理,协调大院内其他单位,共同管理停车场,独立承担水电费及城管规费,及房屋内小额维修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需要与原承租户协商处理现有装修设备及投入费用(如:消防设备,电梯,变电设备,场地沥青铺设等),可引入第三方进行价值评估,评估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新承租方必须配合原承租户搬离。 2、出租标的房屋建于1985年左右,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以现状为主,委托方、交易中心不承担公告所列面积与实际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租金价格。

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工商登记注册资金500万以上。 3、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委托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报名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

人民币483333.00元

交纳期限

挂牌终止当日16:00前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报名保证金处置方式

报名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

遴选方案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 1、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可转为协议方式租赁,由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租赁价; 2、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由出租方自行组织确定承租方。在委托方对意向承租方资格进行确认后,交易中心将报名保证金划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遴选方式

非交易中心组织

出租方自行组织

起拍价

人民币1450000.00元/年

自由竞价阶段

分钟

延时竞价阶段

分钟

加价幅度

元/年

中介机构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其他说明
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方须在成为最终承租方且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由市交易中心组织确定最终承租方的,最终承租方还应将履约保证金以及首期租金(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于签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一次性支付至市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委托方委托中介机构或委托方自行组织确定最终承租方的,上述款项支付至受托中介机构或委托方指定账户,以后各期租金按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时间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出租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报名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出租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的报名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报名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报名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

3、以下为委托方补充条件说明,意向承租方若成为最终承租方,需遵守如下:

(1)承租方使用房屋经营,须取得相应许可和证照,合法合规经营。 

(2)承租方随时接受(包括安全、消防、抗疫等)例行检查,如有违反,委托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3)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如装修房屋,需征得委托方书面同意,并报市有关部门批准。

(4)标的内无物业管理,需自行配备物业管理,小额维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对承租房屋进行统一安全管理,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禁“三合一”,如有违反,委托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6)禁止开设人员密集的经营场所:歌舞厅、棋牌室、培训中心、网吧等。

(7)禁止堆放重物、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4、本公告仅为本次招租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本次招租公告挂牌期间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评估风险,审慎决策。

5、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委托方及信息发布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交纳报名保证金参与资产招租交易活动,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出租资产当前实际状况承租;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决策。

出租资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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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姑苏区景德路110号商业用房 (含附房)公开招租 ■

发布日期: 2022-03-28
项目编号: SCJX20220743

委托方:

苏州市生产资料总公司

挂牌起始日:

2022-03-282022-04-12

看样联系人: 金小姐,邱先生
电话: 65338895

内部决策情况

招(评)租小组会议通过

出租行为批准单位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标的资产看样

看样联系人:金小姐,邱先生 联系方式:65338895

报名需要注意事项

1、公告期内每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5:00可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

2、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 报名地点: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
    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417办公室
  ■ 受理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
  ■ 咨询电话:
    滕女士、谈先生,联系电话:0512-69820620、69820641
    监督电话:0512-69820813

3、意向承租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相应材料。
  ■ 企业和其他组织包括: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
    4)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机构或法人)》等
  ■ 自然人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自然人)》等。

4、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内部决策情况

招(评)租小组会议通过

出租行为批准单位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标的资产看样

看样联系人:金小姐,邱先生 联系方式:65338895

报名需要注意事项

1、公告期内每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5:00可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

2、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 报名地点: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
    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417办公室
  ■ 受理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
  ■ 咨询电话:
    滕女士、谈先生,联系电话:0512-69820620、69820641
    监督电话:0512-69820813

3、意向承租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相应材料。
  ■ 企业和其他组织包括: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
    4)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机构或法人)》等
  ■ 自然人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自然人)》等。

4、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坐落位置

姑苏区景德路110号

资产类型

商业用房

所在楼层

1-5层

出租面积(㎡)

3824

租期(年)

3年 0个月 0天

资产使用现状

使用中

是否设置原承租户优先权

装修水平、附属设施等

电梯、供电专变、消防系统

配套、环境、交通等

公交地铁可达

其他披露事项

1、原合同租期至2022年5月20日结束。根据苏州企业改制办公室相关文件,委托方已被列入拟关闭企业。 2、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

评估价

评估机构

评估备案单位

评估基准日

租金挂牌底价

人民币 1450000.00 元/年

人民币 1450000.00 元

租金支付要求

每三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先付后用

租金调整方式

履约保证金

120833

使用用途及要求

整体出租,底层业态为商铺,二至五层办公、酒店。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标的内不得使用液化气明火,明确消防安全许可的业态,须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承租方须自行组织物业管理,配齐门卫、清洁工、持证电工,变电间、电梯等设备规范管理,协调大院内其他单位,共同管理停车场,独立承担水电费及城管规费,及房屋内小额维修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需要与原承租户协商处理现有装修设备及投入费用(如:消防设备,电梯,变电设备,场地沥青铺设等),可引入第三方进行价值评估,评估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新承租方必须配合原承租户搬离。 2、出租标的房屋建于1985年左右,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以现状为主,委托方、交易中心不承担公告所列面积与实际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租金价格。

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工商登记注册资金500万以上。 3、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委托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交纳金额

人民币483333.00元

交纳期限

挂牌终止当日16:00前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报名保证金处置方式

报名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 1、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可转为协议方式租赁,由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租赁价; 2、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由出租方自行组织确定承租方。在委托方对意向承租方资格进行确认后,交易中心将报名保证金划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遴选方式

非交易中心组织

出租方自行组织

起拍价

人民币1450000.00元/年

自由竞价阶段

分钟

延时竞价阶段

分钟

加价幅度

元/年

中介机构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方须在成为最终承租方且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由市交易中心组织确定最终承租方的,最终承租方还应将履约保证金以及首期租金(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于签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一次性支付至市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委托方委托中介机构或委托方自行组织确定最终承租方的,上述款项支付至受托中介机构或委托方指定账户,以后各期租金按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时间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出租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报名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出租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的报名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报名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报名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

3、以下为委托方补充条件说明,意向承租方若成为最终承租方,需遵守如下:

(1)承租方使用房屋经营,须取得相应许可和证照,合法合规经营。 

(2)承租方随时接受(包括安全、消防、抗疫等)例行检查,如有违反,委托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3)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如装修房屋,需征得委托方书面同意,并报市有关部门批准。

(4)标的内无物业管理,需自行配备物业管理,小额维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对承租房屋进行统一安全管理,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禁“三合一”,如有违反,委托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6)禁止开设人员密集的经营场所:歌舞厅、棋牌室、培训中心、网吧等。

(7)禁止堆放重物、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4、本公告仅为本次招租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本次招租公告挂牌期间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评估风险,审慎决策。

5、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委托方及信息发布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交纳报名保证金参与资产招租交易活动,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出租资产当前实际状况承租;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决策。

标的物3D位置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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