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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张家港市大新镇新海坝村渡泾港东侧沿江公路2046号张家港永恒码头有限公司405库公开招租

来源:   2022-12-07

 

 

标的物3D位置展示:

公告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位于张家港市大新镇新海坝村渡泾港东侧沿江公路2046号张家港永恒码头有限公司405库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SCJX20221704

委托方

张家港永恒码头有限公司

出租行为批准单位

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内部决策情况

 

挂牌起始日

2022-12-08

挂牌终止日

2022-12-22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标的资产看样

看样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方式:18936120177

报名需要注意事项
   1、公告期内每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5:00可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
   2、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 报名地点: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
       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417办公室
     ■ 受理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点击页面上的“我要报名”进入线上认证小程序报名入口。
     ■ 咨询电话:
       滕女士、谈先生,联系电话:0512-69820620、69820641
   3、意向承租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相应材料。
     ■ 企业和其他组织包括: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
       4)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机构或法人)》等
     ■ 自然人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自然人)》等。
   4、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资产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张家港市大新镇渡泾港东侧沿江公路2046号

资产类型

仓库

所在楼层

1

出租面积(㎡)

14000

租期(年)

10年 个月

资产使用现状

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户优先权

装修水平、附属设施等

 

配套、环境、交通等

 

其他披露事项

1、405 库为单层钢结构厂房(不含405库内行车),总长约400米,宽35米,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 2、永恒码头位于张家港三水厂上游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目前张家港市已启动生态红线调整工作,但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对相关货种作业环评手续办理和货种作业许可具有不确定性。招租人仅以标的物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需自行评估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码头作业资质、区域规划调整、产业政策调整等风险,意向方报名即表明其已清楚知晓上述风险,并愿意承担因这些风险因素导致租赁标的使用受限或无法使用等一切不利后果。

资产租金估价情况
评估价

 

评估机构

 

评估备案单位

 

评估基准日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底价

人民币 4620000.00 元/年

人民币 4620000.00 元

租金支付要求

按自然季度支付。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在一周内一次性支付当季度租金,自然季度最后一个月 10 号前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租金调整方式

第1-3年(合同生效日起至第 36 个月止,以此类推。)的租赁基准价格按成交价确定,第4-6年的租赁基准价格在第1-3年的租赁基准价格的基础上提升10%,第7-10年的租赁基准价格在第4-6年的租赁基准价格的基础上提升8%。

履约保证金

6个月租金(不含税)

使用用途及要求

作为企业生产、经营场所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租金挂牌价为不含税价,租赁期限为10年,自2023年1月1日至2032年12月31日止。具体起始时间根据成交结果确定。 2、价格浮动:承租方在保证进出港口的原材料直径不大于10cm的前提下,根据承租方对出租方港口的装卸计费吨(是指经过出租方码头进或出,且正常收取装卸费的货物量)(X)大小,甲乙双方按如下规则对租赁基准价格进行浮动。 ①当年度装卸计费吨(X)小于125万吨时,当年度实际租赁价格即当年度租赁基准价格上浮20%。 ②当年度装卸计费吨(X)在125—250万吨之间时,当年度实际租赁价格在当年度租赁基准价格的基础上下浮w,(下浮幅度w计算公式为:W=[(X-125)/125]*5%)。分别以180、200万吨为例,实际租赁单价分别在当年度租赁基准价格的基础上下浮2.2%、3.0%。 ③当年度装卸计费吨(X)为250万吨及以上时,当年度实际租赁价格在当年度租赁基准价格的基础上下浮5%; 其中第一年为建设期,建设期不考虑价格浮动,按租赁基准价执行。 如承租方连续三年装卸计费吨未能达到125万吨/年,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3、水费结算:承租方应承担其所用水费,水费收取标准按照当月供水部门实际向出租方收取的费用标准进行结算(开票税金由承租方承担)。抄表数据双方共同确认,水费按月支付,每月20日前付清上月水费。 4、电费结算:承租方应承担其所用电费,电费收取标准按照当月供电部门实际向出租方收取的费用标准进行结算(开票税金由承租方承担)。抄表数据双方共同确认,电费按月支付,每月20日前付清上月电费。 5、报名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承租方须参照挂牌底价(不含税)缴纳6个月租金作为报名保证金,保证金交至交易中心账户;成交后,报名保证金自动转为第1-3年年度履约保证金,1-3年年度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不含税)的6个月租金,不足部分应按规定补齐。 ①合同履约保证金为6个月租金,不足部分承租方应及时补足。 ②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承租方应在10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按期补足,出租方每天按0.65‰向承租方收取滞纳金。 ③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终止后,双方交接完毕,出租方15日内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 6、竞价服务费(若有)由最终承租方承担。 7、封闭运作:承租方仅在租赁区域内封闭运作,在租赁区域以外使用港口堆场等设施,均按港口费收规则另行收取相关费用。 8、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向第三人转租,包括全部转租和局部转租。 9、仓库屋顶使用权:归出租方。 10、承租方负责404库与405库之间物理分隔工作。承租方离场时,负责对上述设施进行拆除。 11、仓库以现状出租,包括供电等。目前405库实际供电容量2500KVA,若承租方装机容量超过2500KVA需要扩容等改造的,所涉及改造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2、承租方在出租方区域尾泥存量不允许超过5000吨。承租方负责全部尾泥的处置,并承担相应费用。 13、安全环保方面特别条款 (1)承租方在生产前需办理相应环保审批手续。 (2)承租方要严格履行安全、环保主体责任。安全环保协议为租赁协议的必要组成附件。 14、其他要求详见租赁合同模版。

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备良好的资信实力,公司注册资本实缴不低于1000万元,以验资报告等为准。 3、导入产业须符合地方产业规划(意向承租单位提交承诺书,承诺摘牌后导入产业须符合地方产业规划。)

报名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

人民币2310000.00元

交纳期限

挂牌期满前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机会

报名保证金处置方式

报名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

遴选方案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 1、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可转为协议方式租赁,由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租赁价; 2、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由交易中心组织网络电子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和租赁价,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遴选方式

交易中心组织

 

电子竞价多次报价

起拍价

人民币4620000.00元/年

自由竞价阶段

30分钟

延时竞价阶段

3分钟

加价幅度

100000元/年

中介机构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其他说明
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方须在成为最终承租方且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交易中心指定监管帐户付清首期租金,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委托方指定帐户付清履约保证金。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报名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委托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委托方有权申请划扣保证金用于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保证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报名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在网络电子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

3、意向承租方若成为最终承租方,需要做出以下承诺:

(1)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负责获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2)不得将资产以任何形式分租、转租,并同意随时接受委托方(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

(3)合同终止时须将资产恢复原状,或经委托方认可后,承租方装修、改造的资产无偿归委托方所有。

4、本公告仅为本次招租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本次招租公告挂牌期间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评估风险,审慎决策。

5、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委托方及信息发布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交纳报名保证金参与资产招租交易活动,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出租资产当前实际状况承租;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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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张家港市大新镇新海坝村渡泾港东侧沿江公路2046号张家港永恒码头有限公司405库公开招租 ■

 
发布日期: 2022-12-08
项目编号: SCJX20221704

委托方:

张家港永恒码头有限公司

挂牌起始日:

2022-12-082022-12-22

看样联系人: 蒋先生
电话: 18936120177

内部决策情况

 

出租行为批准单位

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标的资产看样

看样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方式:18936120177

报名需要注意事项

   1、公告期内每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5:00可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
   2、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 报名地点: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
       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417办公室
     ■ 受理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点击页面上的“我要报名”进入线上认证小程序报名入口。
     ■ 咨询电话:
       滕女士、谈先生,联系电话:0512-69820620、69820641
   3、意向承租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相应材料。
     ■ 企业和其他组织包括: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
       4)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机构或法人)》等
     ■ 自然人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自然人)》等。
   4、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内部决策情况

 

出租行为批准单位

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标的资产看样

看样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方式:18936120177

报名需要注意事项

   1、公告期内每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5:00可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
   2、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 报名地点: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
       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417办公室
     ■ 受理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点击页面上的“我要报名”进入线上认证小程序报名入口。
     ■ 咨询电话:
       滕女士、谈先生,联系电话:0512-69820620、69820641
   3、意向承租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相应材料。
     ■ 企业和其他组织包括: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
       4)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机构或法人)》等
     ■ 自然人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自然人)》等。
   4、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坐落位置

张家港市大新镇渡泾港东侧沿江公路2046号

资产类型

仓库

所在楼层

1

出租面积(㎡)

14000

租期(年)

10年 个月

资产使用现状

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户优先权

装修水平、附属设施等

 

配套、环境、交通等

 

其他披露事项

1、405 库为单层钢结构厂房(不含405库内行车),总长约400米,宽35米,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 2、永恒码头位于张家港三水厂上游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目前张家港市已启动生态红线调整工作,但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对相关货种作业环评手续办理和货种作业许可具有不确定性。招租人仅以标的物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需自行评估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码头作业资质、区域规划调整、产业政策调整等风险,意向方报名即表明其已清楚知晓上述风险,并愿意承担因这些风险因素导致租赁标的使用受限或无法使用等一切不利后果。

评估价

 

评估机构

 

评估备案单位

 

评估基准日

 

租金挂牌底价

人民币 4620000.00 元/年

人民币 4620000.00 元

租金支付要求

按自然季度支付。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在一周内一次性支付当季度租金,自然季度最后一个月 10 号前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租金调整方式

第1-3年(合同生效日起至第 36 个月止,以此类推。)的租赁基准价格按成交价确定,第4-6年的租赁基准价格在第1-3年的租赁基准价格的基础上提升10%,第7-10年的租赁基准价格在第4-6年的租赁基准价格的基础上提升8%。

履约保证金

6个月租金(不含税)

使用用途及要求

作为企业生产、经营场所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租金挂牌价为不含税价,租赁期限为10年,自2023年1月1日至2032年12月31日止。具体起始时间根据成交结果确定。 2、价格浮动:承租方在保证进出港口的原材料直径不大于10cm的前提下,根据承租方对出租方港口的装卸计费吨(是指经过出租方码头进或出,且正常收取装卸费的货物量)(X)大小,甲乙双方按如下规则对租赁基准价格进行浮动。 ①当年度装卸计费吨(X)小于125万吨时,当年度实际租赁价格即当年度租赁基准价格上浮20%。 ②当年度装卸计费吨(X)在125—250万吨之间时,当年度实际租赁价格在当年度租赁基准价格的基础上下浮w,(下浮幅度w计算公式为:W=[(X-125)/125]*5%)。分别以180、200万吨为例,实际租赁单价分别在当年度租赁基准价格的基础上下浮2.2%、3.0%。 ③当年度装卸计费吨(X)为250万吨及以上时,当年度实际租赁价格在当年度租赁基准价格的基础上下浮5%; 其中第一年为建设期,建设期不考虑价格浮动,按租赁基准价执行。 如承租方连续三年装卸计费吨未能达到125万吨/年,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3、水费结算:承租方应承担其所用水费,水费收取标准按照当月供水部门实际向出租方收取的费用标准进行结算(开票税金由承租方承担)。抄表数据双方共同确认,水费按月支付,每月20日前付清上月水费。 4、电费结算:承租方应承担其所用电费,电费收取标准按照当月供电部门实际向出租方收取的费用标准进行结算(开票税金由承租方承担)。抄表数据双方共同确认,电费按月支付,每月20日前付清上月电费。 5、报名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承租方须参照挂牌底价(不含税)缴纳6个月租金作为报名保证金,保证金交至交易中心账户;成交后,报名保证金自动转为第1-3年年度履约保证金,1-3年年度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不含税)的6个月租金,不足部分应按规定补齐。 ①合同履约保证金为6个月租金,不足部分承租方应及时补足。 ②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承租方应在10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按期补足,出租方每天按0.65‰向承租方收取滞纳金。 ③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终止后,双方交接完毕,出租方15日内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 6、竞价服务费(若有)由最终承租方承担。 7、封闭运作:承租方仅在租赁区域内封闭运作,在租赁区域以外使用港口堆场等设施,均按港口费收规则另行收取相关费用。 8、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向第三人转租,包括全部转租和局部转租。 9、仓库屋顶使用权:归出租方。 10、承租方负责404库与405库之间物理分隔工作。承租方离场时,负责对上述设施进行拆除。 11、仓库以现状出租,包括供电等。目前405库实际供电容量2500KVA,若承租方装机容量超过2500KVA需要扩容等改造的,所涉及改造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2、承租方在出租方区域尾泥存量不允许超过5000吨。承租方负责全部尾泥的处置,并承担相应费用。 13、安全环保方面特别条款 (1)承租方在生产前需办理相应环保审批手续。 (2)承租方要严格履行安全、环保主体责任。安全环保协议为租赁协议的必要组成附件。 14、其他要求详见租赁合同模版。

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备良好的资信实力,公司注册资本实缴不低于1000万元,以验资报告等为准。 3、导入产业须符合地方产业规划(意向承租单位提交承诺书,承诺摘牌后导入产业须符合地方产业规划。)

交纳金额

人民币2310000.00元

交纳期限

挂牌期满前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机会

报名保证金处置方式

报名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 1、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可转为协议方式租赁,由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租赁价; 2、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由交易中心组织网络电子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和租赁价,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遴选方式

交易中心组织

 

电子竞价多次报价

起拍价

人民币4620000.00元/年

自由竞价阶段

30分钟

延时竞价阶段

3分钟

加价幅度

100000元/年

中介机构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方须在成为最终承租方且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交易中心指定监管帐户付清首期租金,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委托方指定帐户付清履约保证金。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报名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委托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委托方有权申请划扣保证金用于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保证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报名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在网络电子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

3、意向承租方若成为最终承租方,需要做出以下承诺:

(1)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负责获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2)不得将资产以任何形式分租、转租,并同意随时接受委托方(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

(3)合同终止时须将资产恢复原状,或经委托方认可后,承租方装修、改造的资产无偿归委托方所有。

4、本公告仅为本次招租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本次招租公告挂牌期间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评估风险,审慎决策。

5、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委托方及信息发布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交纳报名保证金参与资产招租交易活动,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出租资产当前实际状况承租;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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