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平泷路251号4楼
邮编:215000
电话:(0512)-69820635
网址:https://www.szee.com.cn/
发布单位: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新达大厦、原市场管委会大楼、试样厂和丝绸股份大厦房地产及其全资子公司持有的纺织后整理示范区资产、物流中心资产公开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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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苏州盛泽房产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苏州盛泽仓储经营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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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2年9月7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2年 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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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盛泽房产租赁有限公司、苏州盛泽仓储经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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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说明 |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为更快的实现新战略、新格局,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剥离非主营业务,拟将公司名下及全资子公司名下的六处资产打包整体进行公开转让。 本次转让标的物为位于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的新达大厦、原市场管委会大楼、试样厂和丝绸股份大厦、纺织后整理示范区、物流中心六处资产。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2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以上标的物进行了资产评估,评估值合计为人民币1,087,730,315.4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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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一:新达大厦房地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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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标的一为位于苏州市盛泽镇舜新中路39号新达大厦工业办公房地产。 新达大厦1995年建成,位于盛泽镇老城区,紧邻大润发超市、春之声商业广场,交通便利,出行方便。 权利人: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坐落:盛泽镇舜新中路39号; 权利性质:出让/其他; 用途:工业用地/工业; 转让标的土地面积:4557.98㎡/房屋建筑面积:16480.70㎡; 不动产权证号:苏(2019)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01842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年限至2048年2月25日止; 房产现状:无抵押、无担保、有租赁; 评估基准日评估值为人民币104,050,899.45元; 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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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二:原市场管委会大楼房地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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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标的二为位于苏州市盛泽镇市场路北侧管委会大楼办公房地产。 原市场管委会大楼1997年建成,原为东方市场管委会大楼,位于中国东方丝绸市场核心区域,交通便利,出行方便。 权利人: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坐落:盛泽镇市场路北侧; 权利性质:出让/其他; 用途:商服用地/商业服务; 转让标的土地面积:6841.90㎡/房屋建筑面积:5840.94㎡(其中无证房屋建筑面积:804.91㎡),不动产权证号:苏(2019)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02544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年限至2046年12月30日止; 房产现状:无抵押、无担保、有租赁; 评估基准日评估值为人民币55,400,295.00元; 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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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三:试样厂房地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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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标的三为位于苏州市盛泽镇新车站对面试样厂工业房地产。 试样厂上世纪80年代建成,原为国营吴江丝绸试样厂,盛泽镇西白漾北侧,紧邻盛泽镇圆明寺景区,交通便利,出行方便。 权利人: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坐落:位于盛泽镇新车站对面; 权利性质:出让/其他; 用途:工业用地/工业; 转让标的土地面积:35467.60㎡/房屋建筑面积:15639.67㎡(其中无证房屋建筑面积:7753.58㎡),不动产权证号:苏(2019)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02348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年限至2057年7月18日止; 房产现状:无抵押、无担保、无租赁; 评估基准日评估值为人民币37,225,515.45元; 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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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四:丝绸股份大厦房地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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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标的四为位于苏州市盛泽镇市场路南侧本部办公大楼房地产(含附属设备设施)。 丝绸股份大厦2005年建造,房屋状态较好,位于中国东方丝绸市场核心区域,交通便利,出行方便。 权利人: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坐落:盛泽镇市场路南侧; 权利性质:出让/其他; 用途:工业用地/非居住用房; 转让标的土地面积:8018.23㎡/房屋建筑面积:12633.05㎡(其中无证房屋建筑面积;147.47㎡),不动产权证号:苏(2019)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019752号(产证需要分割);苏(2019)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01974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年限至2053年6月8日止。 房产现状:无抵押、无担保、有租赁; 评估基准日评估值为人民币96,630,355.50元; 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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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五:纺织后整理示范区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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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标的五为位于苏州市盛泽镇大谢村后整理厂区房地产及相关设备设施(41项固定资产设备)。 纺织后整理示范区2010年建成,位于盛泽镇南三环大谢村。 权利人:苏州盛泽房产租赁有限公司; 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坐落:盛泽镇大谢村; 权利性质:出让/其他; 用途:工业用地/工业; 转让标的土地面积:285840.90㎡/房屋建筑面积:105937.81㎡(其中无证房屋建筑面积:2685.06㎡),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04207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年限至2057年11月08日止。 房产现状:无抵押、无担保、有租赁; 评估基准日评估值为人民币580,257,875.06元; 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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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六:物流中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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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标的六为位于苏州市盛泽镇荷花村物流中心房地产及相关设备设施(1台便捷式轴重秤)。 物流中心2008年建成,位于盛泽镇西二环路,交通便利,出行方便。 权利人:苏州盛泽仓储经营有限公司; 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坐落:盛泽镇荷花村; 权利性质:出让/其他; 用途:工业用地/工业; 转让标的土地面积:93719.97㎡/房屋建筑面积:47332.85㎡(其中无证房屋建筑面积:98.26㎡),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01125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年限至2056年12月29日止。 房产现状:无抵押、无担保、有租赁; 评估基准日评估值为人民币214,165,375.00元; 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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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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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提供营业执照并签署转让方提供的《保密承诺函》后,可联系转让方或苏州产权交易中心实地踏勘各标的资产、现场查阅相关备查文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转让方联系人:戴先生(0512-63550031),交易中心联系人:谈先生(0512-69820644)。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在备查资料的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 二、标的四丝绸股份大厦中A幢目前为转让方办公场所,预计需继续使用至2024年底,受让方须知悉并同意转让方租赁使用,年租金按A幢评估价的6%计算,另行签订租赁协议; 三、标的部分资产正在出租,受让方须承诺资产交割后继续履行转让方与各资产承租方、服务提供方已经签订的租赁合同和服务合同,相关租赁收入于本次转让成交之日起归受让方所有,租赁收入结算及服务合同转移等手续双方另行签订协议,详见备查文件中的《新达大厦、原市场管委会大楼、试样厂、丝绸股份大厦、纺织后整理示范区、物流中心资产租赁和服务情况》及相关租赁、服务合同。 四、项目成交后,交易双方应当共同配合根据合同约定和资产实际交付安排完成资产的变更登记,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中的资产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双方解除该资产对应的附件合同,不影响转让双方对其他资产已达成的交易,转让方将全额无息退还受让方已支付的该资产对应的保证金及相应交易价款;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转让标的中的部分资产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有权扣除受让方已交纳的该资产对应的保证金。无论何种情形,交易双方须优先支付交易组织各方相关费用后,另行签订合同约定其他资产的变更事项。 五、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涉及的双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 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与受让方按照国家房地产交易相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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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转让参考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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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1,087,730,315.46元,大写:壹拾亿捌仟柒佰柒拾叁万零叁佰壹拾伍元肆角陆分(其中:标的一转让参考价为人民币104,050,899.45元,标的二转让参考价为人民币55,400,295.00元,标的三转让参考价为人民币37,225,515.45元,标的四转让参考价为人民币96,630,355.50元,标的五转让参考价为人民币 580,257,875.06元,标的六转让参考价为人民币214,165,37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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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报名事项、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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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应 具备的 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实缴资本金应在1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提供近期审计报告或者验资报告); 2、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向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交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11000万元(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按各转让标的成交价与转让价款总金额的占比分别自动转作相应资产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次转让为打包转让,不接受拆分标的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收购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若意向受让方为国有(集体)全资或控股企业,可在价款支付时按照“其他说明”第二条约定付款期限选择分期付款,但必须在报名时提供不低于转让标的成交价30%的首付承诺。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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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事项 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应在2022年9月14日16:00前至苏州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西侧裙楼四楼413办公室,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及下午13:30—16:00,联系电话:0512-69820615 金女士,0512-69820623 武女士。 2、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包括:章程、同意受让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及转让方或交易中心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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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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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若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所有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报名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最终受让方和成交价通过苏州产权交易中心电子竞价系统确定。最终成交价超出转让参考价的溢价由各转让标的按转让参考价与总的挂牌转让参考价的占比进行分摊。 2、意向受让方应当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包转让合同》(合同模板见备查文件)及相关附件合同,合同签订后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或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余价款原则上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至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受让方分期付款的,具体要求如下: (1)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需支付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的30%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受让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限支付足额首付款至指定账户,转让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受让方就此承担违约责任,已经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其余价款由受让方按以下付款时限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将不低于交易总价款的60%支付到位,全部交易价款付款时限不超过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受让方在付清全部款项之前,本项目所涉资产受让方如转让给第三方需经转让方同意。若受让方出现逾期支付约定款项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部分款项的万分之二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60个工作日,转让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要求受让方配合转让方于1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办理变更手续的资产(资产权属由受让方变更回转让方),并要求受让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产生的税费和手续费损失亦由受让方全额负担。 3、交易中心在收到双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和受让方支付的全额价款或首付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取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如最终受让方为转让方关联方,转让方须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包括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如果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对此项关联交易形成否决意见,则此次交易自动取消,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本项目资产所涉《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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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备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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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苏州盛泽房产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3、苏州盛泽仓储经营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4、新达大厦、原市场管委会大楼、试样厂和丝绸股份大厦、纺织后整理示范区、物流中心资产评估报告; 5、《东方盛虹及下属子公司拟转让资产包相关情况》及资产相关权属证明文件; 6、《新达大厦、原市场管委会大楼、试样厂、丝绸股份大厦、纺织后整理示范区、物流中心资产租赁和服务情况》; 7、拟与受让方签订的《资产包转让合同》模板; 8、其他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