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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邵磨针巷21-27号不动产公开转让公告

来源:  2023-08-11

 

项目名称

苏州市邵磨针巷21-27号不动产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N0117FC230138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8-11

挂牌截止日期

2023-09-07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公告终止。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苏州市姑苏区邵磨针巷21-27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4659.82

套内建筑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

804.2

使用期限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610127日止

权利性质

出让

房产类型

商业用房

房屋结构

钢混

所在层数

地下一层至地上六层

房屋户型

 

房屋朝向

临街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装修情况

简单装修

抵押情况

无抵押

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房屋位于苏州市姑苏区观前街商圈核心区域内,观前街东起临顿路(醋坊桥),西至人民路(察院场),主街全长780米,因古寺玄妙观而得名,已有150多年的历史,系苏州最早的步行街,也是苏州古城区传统的商业文化中心以及人流量、车流量的聚集点。观前街商圈周围街集吃穿住行玩于一体,可以满足各个年龄段市民与游客的各种生活需求。长期以来,一直是苏州市民及各地游客乐此不疲前往的胜地。

其他情况

房屋2023年以前出租用于商业零售,目前空置状态。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211,235,600.00

评估基准日

20230707

评估机构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

211,235,600.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苏州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754634202H

住所:苏州市姑苏区人民路3118号国发大厦北楼20

法定代表人:田菊明

经济类型:国有经济

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苏州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苏州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会议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同意苏州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苏州市邵磨针巷21-27号不动产的批复》(苏财金管〔202333号)

 

特别
告知

一、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对受让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标的物所在地住房限购政策及房产变更登记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自行向苏州市姑苏区政府规划部门了解标的物所处地段相关规控要求,遵守苏州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规定。成交后,受让方在改变标的物用途时,需咨询苏州市姑苏区政府规划部门。
二、本次资产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三、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
四、意向受让方须在竞得标的资产、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
五、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若出现按国家规定可以收取的而未明确由谁支付的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六、上述房产为整体转让且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建筑物及其配套附属设施以房屋交付时实际存在的物品及其现状为准。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当场结清,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房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

七、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八、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双方自行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息。

九、本标的存在证载建筑面积外自行搭建构筑物(位于一层西北角及六层房顶),作为转让标的资产现状附属物,一并交割予受让方。交割完成后,涉及该部分构筑物的后续责任等事宜将一并移交给受让方。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按照《不动产买卖合同(苏州市邵磨针巷21-27号)》约定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标的交割

按照《不动产买卖合同(苏州市邵磨针巷21-27号)》约定办理(详见公告附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现场查看联系人:谢先生(0512-6521067213906137721);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30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3-08-11 17:00:00 2023-09-07 17:00:00

报名手续

一、资格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交易所(E交易平台)(www.jscq.com.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对转让标的提交竞买申请。竞买人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的自身行为。

二、意向受让方须上传并提交材料: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三)收购承诺函(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四) 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交纳交易保证金:竞买人须于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前向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指定的账户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交易所仅接受以竞买人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四、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五、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六、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将被取消该次竞价资格:

(一)逾期未登陆交易所(E交易平台)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二)逾期未向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三)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缴纳:金额人民币壹亿元,截止时间2023-09-07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内容:
(一)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向交易所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买;
(二)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苏州市邵磨针巷21-27号)》;
(三)《不动产买卖合同(苏州市邵磨针巷21-27号)》生效后,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
三、处置方式:

(一)意向受让方若出现违反上述第二条“保证内容”相关情形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经转让方申请,交易所有权在扣除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用于对相关方的补偿,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本项目并另行处置转让标的。

(二)其他情况下保证金的处置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www.jscq.com.cn/jyzn/cqjyzjjs/201507/t20150721_20699.html)执行。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1、根据《江苏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表》收取(详见江苏产权交易市场网交易指南)https://www.jscq.com.cn/jyzn/sfbz/201712/t20171228_23726.html

2、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交易双方应向交易所缴纳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

收购承诺函.pdf

不动产买卖合同(苏州市邵磨针巷21-27号).pdf

《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PDF

不动产权证书(邵磨针巷21-27号).pdf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徐女士、郭女士

咨询电话

0512-698206350512-69820637

咨询时间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咨询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兴隆大街188-4号二层

技术支持

徐女士:400-828-9082025-86385860

   

传真:025-83163352

附件下载:

1、标的资产图片
2、收购承诺函
3、不动产买卖合同(苏州市邵磨针巷21-27号)
4、《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5、资产权属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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