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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南通市乐轻食品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来源:  2024-09-26

 

    转让底价:¥ 1,725.000000万元     

    • 项目编号: G32023GD0000135
    • 保证金: 1,000,000.00 
    • 企业性质: 国资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转让方:广东广业清怡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4-09-27 至 2024-10-29
    提示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受让方阶段,期待您的参与(请联系交易机构报名)
     
    •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一、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名称 南通市乐轻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南通市海门区三厂街道大庆路22号 所在地区 江苏省 - 南通市
      法定代表人 倪水华 成立时间 2004-07-07
      注册资本(万元) 500.000000 (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 其他行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20684763592120U 经营规模 微型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经营;饲料添加剂生产;货物进出口;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生物饲料研发;国内贸易代理;包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股东数量(个) 1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类型 债权金额(万元) 1352.290000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广东广业清怡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8771.120000 -137.560000 -133.46000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881.990000 1681.690000 -799.700000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备注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4-08-31 79.350000 -47.570000 -47.730000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514.860000 1362.290000 -847.430000
      备注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转让总交易价款由标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款及债权转让价款两部分组成。股权转让价款指转让方持有的标的企业100%股权对价¥372.71万元;债权转让价款指南通市常海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下称“南通常海”对标的企业的债权¥1352.29万元,本次债权转让已取得债权人南通常海的授权。(本项目进入竞价程序并产生溢价,溢价部分作为标的企业100%股权转让对价的溢价,即标的企业100%股权转让价格=股权转让底价+竞价溢价额。)

      2.根据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联信评报字[2024]第A0402号)显示:
      截至评估基准日时标的企业尚有共40项无形资产包括:36个商标权、1个发明专利和3个作品著作权)已实际转让至关联公司南通市常海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但尚未办妥相关产权登记变更手续,该部分无形资产不在本次评估范围内,无形资产具体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附件。上述无形资产权属转移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前无法办理完毕,受让方在取得标的企业产权后,应配合办理。

      3.本次转让所涉及的标的公司主要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办公楼、厂房、仓库工棚等,其中3项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已办理产权证(苏(2023)海门区不动产权第0013321号),其余建筑物构筑物未办理产权证(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附件)

      4.特别事项及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联信评报字[2024]第A0402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XYZH/2024GZAA1B0365号)、广东金穗红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财务专项审计报告(金穗红日审字[2024]第2045号)、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相关文件。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6.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G32023GD0000135+资金用途”。

      2.3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901012801441804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规范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经转让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核后,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

      5.不涉及原股东优先购买权情况的: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成交价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所填意向受让价格孰高原则确定;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按照网络多次报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受让方。

      6.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6.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6.2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号:394880100166886666010001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7. 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产权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转让方审核,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挂牌价格即为转让底价。

      8.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须承诺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组织签约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履行相关条款。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9.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损益处理: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10.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11.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首期付款不低于全额交易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受让方在出具交易凭证,并对剩余款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后(担保方式详见附件《产权交易合同》)10个工作日内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工商登记后90天内,受让方须支付第二期交易价款(即全额交易款的40%),其余价款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支付完毕。受让方须按付款时点的一年期贷款LPR支付相应利息。利息计算方式:分期付款金额*付款时点的一年期贷款利息*(付款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的时间)/365天。

      12.受让方须承诺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不涉及违规向自然人募资,不以受让产权作为底层资产违规设计或包装成金融产品直接或间接向自然人销售。

       

      合作机构信息  
    •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广东广业清怡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新基村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 王三永 注册资本(万元) 50,178.700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制造业 / 食品制造业 内部决策情况 董事会决议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40000784855022F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000%
      产权转让
      行为批准
      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广东省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批准日期 2024-09-23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1725.0000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采取一次性支付的,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价款原则上应当一次付清,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 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首期付款不低于全额交易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受让方在出具交易凭证,并对剩余款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后(担保方式详见附件《产权交易合同》)10个工作日内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工商登记后90天内,受让方须支付第二期交易价款(即全额交易款的40%),其余价款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支付完毕。受让方须按付款时点的一年期贷款LPR支付相应利息。利息计算方式:分期付款金额*付款时点的一年期贷款利息*(付款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的时间)/365天。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允许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情 交纳金额(元) 1000000 保证金交纳时间要求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901012801441804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转账备注:G32023GD0000135+保证金

      保证内容 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处置方法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诚意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后,等同于保证金金额的部分自动转为保证金,诚意金余额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3)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诚意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多次正向报价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自动延长信息发布,当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
       



      交易机构联系人 钟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20-38830221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交易机构网址 https://www.gduaee.com/;https://www.csuaee.com.cn/
    •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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