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苏州产权交易所资讯
新闻中心 国家政策法规 省市政策法规 其他法律法规 交易规则

国办: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发布时间:2018-08-15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不断缩减清单事项,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主要措施为,2018年修订形成并全面实施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建立信息公开平台,实现清单事项网上公开便捷查询。2019年建立实时和定期调整相结合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全国统一的清单代码体系。作为国际上广泛采用的外资准入管理方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通过清单方式明确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和业务,一方面可以明确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另一方面可以打破各种形式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打造与国际接轨的市场营商环境,提升引进、利用外资的质量。近年来,我国已在部分地区进行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试点,按照《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的要求,今年将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未来还需重点做好三个工作:一是从法律层面明确负面清单的功能定位,加快削减各行业、各区域的过多过乱的负面清单,并根据产业和市场发展,适时调整负面清单。二是切实做好实施负面清单的风险防控,对于跨境资本流动、国际金融市场波动等,要进一步补齐监管短板,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三是加快相关配套保障制度的建设,比如社会信用体系、商事登记制度、市场监管体制等。

 

上一篇:监管摸底金交所内情追踪 “擦边球式”理财业务整顿未净  下一篇:江苏省产权交易所积极推进产权交易“互联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