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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部门发文力促平台经济 将培育一批千亿级商品市场

发布时间:2019-02-28

    2月27日,商务部等12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平台经济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四大方面推出15条举措,促进平台经济发展,力争到2020年,培育一批发展平台经济成效较好的千亿级商品市场。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负责人表示,本次指导意见由12个部门联合发布,既对各地推进发展平台经济做了统筹安排,也提出建立培育和监管机制确保有序发展,更对市场关心的重点问题,如用地保障、信用体系建设和金融服务等方面做了政策突破。为推动平台经济发展,形成适应现代化经济体系要求的商品流通体系,指导意见提出三大方面的任务:一是构建平台生态,激发市场活力;二是加强分类引导,促进商产融合;三是发挥集聚优势,推动协同发展。指导意见提出,要推动跨行业跨地域商品市场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引导集群联动,更好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扎实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等贸易便利化政策。在强化用地保障方面,指导意见强调,各地在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时,要加强对商品市场优化升级和区域联动发展的空间统筹协调。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保障商品市场优化升级用地,对利用存量房产或土地资源发展“互联网+”、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开展线上线下融合业务的,可享受在一定年限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5年过渡期政策。在加大金融支持方面,指导意见提出,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民营、小微商户信贷支持力度,完善担保、质押、保险和征信等服务,更好为商品市场平台化发展提供金融支持。鼓励结算规模大、频次高的商品市场,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提升市场支付结算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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