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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金融16条”出炉 长三角一体化加速推进

发布时间:2020-04-03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再迎金融政策力挺。4月2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等12个部门牵头起草的《关于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深化落实金融支持政策推进先行先试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金融16条”)正式发布,围绕推进同城化金融服务、试点跨区域联合授信、支持设立一体化金融机构等方面提出16条具体举措。业内人士指出,这有利于加快形成长三角金融服务同城化格局,助力金融支持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为推进同城化金融服务,“金融16条”提出,推进一体化示范区同城化结算服务。鼓励一体化示范区范围内的金融机构,打破区域界限,创新提供同城化的对公、对私金融结算服务,取消跨域收费。优化企业开户服务,探索推进有人值守的分布式智能终端开户、同行跨区代办及异地鉴证服务。同时,示范区将探索试点跨区域联合授信,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项目规划、授信额度核定、信贷管理及风险化解等方面的合作协调,实现信贷资源跨区域配置。此外,“金融16条”还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试点设立一体化示范区管理总部或分支机构,推进跨区域业务的同城化开展以及面上业务的统筹、试点,打破地域分割,进一步降低资金流动成本,营造跨域服务的良好金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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