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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苏州工业园区湖左岸国际幼儿园资产(含举办权)第二次公开转让公告[2015]014号

发布时间:2015-03-31

 发布单位:苏州产权交易所

项目名称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湖左岸国际幼儿园100%资产(含举办权)第二次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SCJ2015014
转让行为批准  情 况
2014年10月29日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转让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15年3月31日
挂牌终止日期:2015年4月29日
转让方名称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置地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湖左岸国际幼儿园
公司类型
国有独资民办非企业单位
注册号码
2006苏园民证字第09号
注册资本(万元)
100
法定代表人
朱晓
住所
苏州工业园区星汉街108号
经营范围
从事学前教育
职工人数
47人
所属行业
教育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置地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100%
审计情况
资产总额(万元)
221.30
净资产(万元)
-45.45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508.85
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6.39
上年净利润(万元)
6.39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苏州华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华兴评报字(2014)第023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评估基准日
2014年4月30日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资产总额:
净资产:145.63
(采用收益法评估)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45.63万元人民币
特别事项
说明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自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受让方成为湖左岸国际幼儿园举办人之日起三年,员工与幼儿园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继续执行,如有合同期满,视双方的意向协商决定去留;保持幼儿园员工薪酬体系与福利政策三年不变。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
处置方案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公开转让的标的为中新苏州工业园区湖左岸国际幼儿园100%资产(含举办权)(以下简称“标的产权”),标的产权具体包括中新苏州工业园区湖左岸国际幼儿园的举办、投资、经营管理等相关权利。按照有关规定,幼儿园举办权转让变更须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向湖左岸幼儿园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咨询有关举办权变更等事宜。
转让参   考价格
人民币145.63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支付能力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不接受联合受让;
6、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向交易所提交报名保证金二十万元人民币(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100%资产(含举办权)转让款一部分;
7、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1、承诺根据签订的《合作办学合同》,继续使用原幼儿园”康乐斯顿”品牌三年并缴纳管理费(见备查文件);
2、承诺根据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租用中新置地房产作为幼儿园办公场所(见备查文件);
3、承诺优先满足湖左岸周边小区幼儿入园需求,不乱收费,切实加强幼儿园安全、卫生管理工作;
4、承诺幼儿园的资产不做任何变化,不抽取幼儿园办学资金,不影响幼儿园正常办学,根据幼儿园的发展需要承担资金投入职责,不断提升幼儿园的办学水平;
5、承诺保证园长为专职园长,并具有稳定性,幼儿园教职工均持证上岗;
(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投标形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产权交易所报名前应自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本企业是否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作出预先评估,同时愿意接受上述承诺事项;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对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作资格条件的审核,具体的资格审核认定工作在招投标程序中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备查文件
1、中新苏州工业园区置地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中新苏州工业园区湖左岸国际幼儿园理事会决议;
3、审计报告(华星会专字(2014)第0264号);
4、资产评估报告(华兴评报字(2014)第023号);
5、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6、国有资产转让方案;
7、幼儿园职工大会决议;
8、关于中新苏州工业园区置地有限公司国有资产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9、关于转让湖左岸幼儿园100%资产(含举办权)的申请(含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复);
10、中新苏州工业园区湖左岸国际幼儿园近期财务报表、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11、湖左岸幼儿园转让前签订的《合作办学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合同或协议(共17份);
12、中新苏州工业园湖左岸国际幼儿园100%资产(含举办权)招标文件;
13、湖左岸幼儿园100%资产(含举办权)有关问题的说明;
14、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其他说明
一、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100%资产(含举办权)转让合同,并在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款。
二、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到标的举办权办理变更登记日期间的损益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三、至本公告期满,若征集到少于三家意向受让方时,不予成交;若征集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招标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经济标:报价(50分);
技术标(50分):
1、投标方案讲解与答辩以及规范性完整性比较(8分);
2、在苏州的办学经验以及获奖等情况比较(6分);
3、师资力量比较(2分);
4、办园方案特色比较(9分);
5、幼儿园发展规划(办园理念、目标、规模以及教育水平)(3分);
6、平稳过渡方案(2分);
7、职工安置方案(20分);
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投标单位)所交保证金将退还(无息)。意向受让方少于三家时,所有意向受让方报名保证金于本公告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若进入招投标程序,技术标得分达不到要求的投标单位,报名保证金在转让方将开标结果书面通知交易所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技术标得分达到要求但未中标者和中标但未获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投标单位,报名保证金在转让方将招投标程序的最终结果书面通知交易所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四、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若投标单位经评审被确定为中标单位后,报审批机构(包括不限于教育主管部门)以中标单位不符合条件不予变更标的产权,转让方(招标单位)有权解除与未获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中标单位所签之《100%资产(含举办权)转让合同》,转让方(招标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转让方(招标单位)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五、意向受让方应在2015年4月29日16:00前至苏州产权交易所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三楼交易一部,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六、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包括:章程、同意受让的决议文件(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董事会的相关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七、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武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
0512-67868905、67868646
传真
0512-67868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