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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苏州产权交易所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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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程(苏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万股股份(股比5%)公开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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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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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J201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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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批准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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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2015年3月13日浙财资产【2015】15号文《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浙江浙华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所持国有股权的批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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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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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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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终止日期: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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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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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华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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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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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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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程(苏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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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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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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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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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500000069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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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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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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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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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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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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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青城山路3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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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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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外部设备、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备),系统集成,集成电路设计;投资管理与咨询;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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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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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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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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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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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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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10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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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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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占75%;
浙江浙华投资有限公司占15%;
苏州科技城发展有限公司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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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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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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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761.937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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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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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30.19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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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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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14.1.1-201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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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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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570473(2014.1.1-201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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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净利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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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570473(2014.1.1-201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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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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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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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鲁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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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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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光评报字【2014】第C-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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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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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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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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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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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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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3719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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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15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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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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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755.61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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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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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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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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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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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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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
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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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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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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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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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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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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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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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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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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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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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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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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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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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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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参 考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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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人民币7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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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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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或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向交易所提交保证金人民币151万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一部分;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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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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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易程(苏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转让标的股权的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浙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股东决定;
3、《关于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所属浙江浙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易程(苏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万股国有股权进行挂牌转让的请示》[浙清研院【2015】2号];
4、《关于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所属浙江浙华投资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的请示》[嘉财政【2015】56号];
5、《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浙江浙华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所持国有股权的批复函》[浙财资产【2015】15号];
6、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7、《易程(苏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7月审计报告》[中环审字【2014】第907号];
8、《易程(苏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评估报告》[鲁光评报字【2014】第C-008号]
9、易程(苏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0、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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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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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在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2、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到标的股权交割日期间的损益由受让方按其受让的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
3、至本公告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请浙江省财政厅批准以不低于转让参考价协议成交;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4、意向受让方应在2015年4月30日16:00前至苏州产权交易所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三楼交易一部,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董事会的相关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6、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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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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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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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小姐、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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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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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7868905、67868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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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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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7868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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