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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苏州产权交易所
项目名称 |
苏州天科合达蓝光半导体有限公司5%股权第二次公开挂牌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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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SCJ2014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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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批准 情 况 |
苏高新国资委办2014年7月23日【2014】95号文《关于苏州科中技术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苏州天科合达蓝光半导体有限公司5%股权进行第二次公开挂牌转让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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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 2014年7月31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14年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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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苏州科中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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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苏州天科合达蓝光半导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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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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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号码 |
320512000089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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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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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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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苏州高新区科技城昆仑山路18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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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碳化硅晶片;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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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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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制造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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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成立日期2008年10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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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北京天科合达蓝光半导体有限公司占94%; 苏州加美华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占1%; 苏州科中技术管理有限公司占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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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情况 |
资产总额(万元) |
2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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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万元) |
155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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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099.11(2013.1.1-2013.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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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
-177.23(2013.1.1-2013.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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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净利润(万元) |
-155.83(2013.1.1-2013.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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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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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中资评报字(2014)第S0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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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高新区国资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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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13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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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2253.52 |
净资产:1616.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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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8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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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 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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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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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 处置方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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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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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放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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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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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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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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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要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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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参 考价格 |
不低于人民币72.75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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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或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向交易所提交保证金人民币16.168万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一部分;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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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苏州天科合达蓝光半导体有限公司关于同意转让标的股权的股东会决议; 2、苏州科中技术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3、《关于苏州科中技术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苏州天科合达蓝光半导体有限公司5%股权进行第二次公开挂牌转让的请示》; 4、《关于苏州科中技术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苏州天科合达蓝光半导体有限公司5%股权进行第二次公开挂牌转让的批复》 ; 5、《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6、《苏州天科合达蓝光半导体有限公司专项报告》(苏公S【2013】E3155号); 7、《苏州天科合达蓝光半导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14)第S022号); 8、 苏州天科合达蓝光半导体有限公司章程; 9、其他有关文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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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10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在签订之日起2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2、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到标的股权成交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的损益由受让方按其受让的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 3、至本公告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公开拍卖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4、意向受让方应在2014年8月28日16:00前至苏州产权交易所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三楼交易一部,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法人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董事会的相关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6、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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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程先生,高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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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12-67868909,67868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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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512-678686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