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的4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至苏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 若涉及以外币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则仅接受受让方以美元付款,应支付的美元金额为以受让方向苏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当日起算之前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等值于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金额的美元金额。
3. 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到标的股权成交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日期的损益由受让方按其受让的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
4.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将采用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5. 意向受让方应在2014年12月26日16:00前至苏州产权交易所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三楼交易一部,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6. 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董事会的相关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最近3年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为企业集团则提供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7. 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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