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十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付清股权转让价款。
2、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后至办理标的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期间的损益由受让方按照其受让的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
3、至本公告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将采用公开拍卖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4、意向受让方应在2014年6月5日16:00前至苏州产权交易所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三楼交易一部,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董事会的相关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6、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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