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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公开转让公告[2015]058号

发布时间:2015-11-04

发布单位:苏州产权交易所

项目名称

苏州工业园区国际货运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项目编号

SCJ2015058

转让行为批准   

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已于20151019日批准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15114

挂牌终止日期:201512 2

转让方名称

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苏州工业园区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码

320594000069686

注册资本(万元)

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蒋勤峰

住所

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66号综保大厦1906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站。

一般经营项目: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咨询业务;销售机电产品、轻纺织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日用百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职工人数

60

所属行业

物流

其他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100%

审计情况

资产总额(万元)

2833.89

净资产(万元)

1005.49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6775.69

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236.48

上年净利润(万元)

167.45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中通苏评报字﹝2015﹞第138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评估基准日

2015630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资产总额:2959.37

净资产:1099.55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099.55

特别事项

说明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1 股权受让方承诺改制后的公司同意接收公司所有的在册员工,保证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内容不发生变化,保证所有接收员工目前的薪资、职位及其他福利待遇在剩余劳动合同期间内维持不变并视工作业绩享有加薪和职位晋升的权利(员工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除外)。股权受让方努力保持员工队伍稳定。

2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公司改制前的所有在册员工工作年限将合并计算至改制后的公司;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经济补偿等事宜由改制后的公司依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3 股权受让方承诺,改制后的公司将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若改制后的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由改制后的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员工工作年限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

处置方案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由转让方享有或承担。

 

其他重要事项

转让参考价格

人民币1099.55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在工商、税务、银行和司法等部门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向交易所提交保证金50万元人民币(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一部分;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查文件

1、审计报告(金鼎会专审字[2015]1274号);

2、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苏评报字[2015]138号);

3、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或核准意见书;

4、标的企业工商登记资料查询表;

5、标的企业关于同意转让标的股权的股东会决议;

6、转让方关于决定转让标的股权的有权董事会决议;

7、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8、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9、关于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拟转让苏州工业园区国际货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请示(苏园经发投[2015]2号)(含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10、标的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11、标的企业近期财务报表;

12、标的企业章程、营业执照复印件;

13、产权转让合同;

14、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于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股权转让价款;

2. 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登记期间,因企业盈利而增加的净资产由转让方享有,因企业亏损而减少的净资产由转让方承担;

3.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4、意向受让方应在2015122 16:00前至苏州产权交易所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三楼交易一部,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董事会的相关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6、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材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徐先生、武小姐

联系电话

0512-6786864667868905

传真

0512-67868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