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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15000
电话:(0512)-69820635
网址:https://www.szee.com.cn/
发布单位:苏州产权交易所
项目名称 |
苏州新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公开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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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SCJ2015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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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批准 情 况 |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苏高新国资委办【2015】141号关于同意新创建设51%股权公开挂牌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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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15年11月10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15年1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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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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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苏州新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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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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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号码 |
3205120000065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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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3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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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戴志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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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金山东路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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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房产开发、建造、销售及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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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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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房地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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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标的企业成立于1991年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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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78.95% 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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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情况 |
资产总额(万元) |
337193.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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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万元) |
4065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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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372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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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
-636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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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净利润(万元) |
-636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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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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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书编号 |
中通苏评报字(2015)第16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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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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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15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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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338765.17 |
净资产: 42223.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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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21534.1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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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 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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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标的企业股权转让后,所有职工与标的企业劳动合同关系维持不变。新股东不得未经职工同意,以股权变更为由,提前解除或变更职工与该公司所签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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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 处置方案 |
见“其他重要事项”一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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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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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放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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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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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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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见其他说明第2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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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要事项 |
截至2015年10月30日,标的企业所欠股东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苏州高新”)的借款合计24亿元,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分期归还。在该项借款存续期间,标的企业应按约定利率加上相关税费(详见备查文件之“苏州新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借款事项的说明’及相关借款合同”)向苏州高新按月支付借款利息。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受让标的企业51%股权后, (1)在上述借款存续期间促使标的企业以其日常经营或出售存货所得收入,优先用于向苏州高新支付欠款及相应利息。其中: 2016年还款不低于30000万元; 2017年还款不低于40000万元; 2018年还款不低于50000万元; 2019年还款不低于50000万元; 2020年12月31日前还清剩余借款; (2)在上述借款存续期间,若标的企业未按期向苏州高新支付借款利息或未按约定归还借款本金或有证据表明标的企业经营情况发生持续恶化可能导致其无法偿还上述借款的,苏州高新有权回购受让方本次受让的标的企业51%股权,回购价格为回购时该部分股权对应的净资产评估价值。 (详见备查文件之“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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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参 考价格 |
人民币21534.1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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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向交易所提交保证金5000万元人民币(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一部分;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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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审计报告(众会字〔2015〕第5806号); 2、评估报告(中通苏评报字〔2015〕160号); 3、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4、苏州新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查询表; 5、苏州新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决定; 6、苏州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7、苏州新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转让方案; 8、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2015]第080号); 9、关于苏州新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请示(苏州高新字[2015]46号); 10、关于同意苏州新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公开挂牌的批复(苏高新国资委办[2015]141号); 11、苏州新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章程; 12、苏州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章程; 13、拟与受让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14、苏州新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借款事项的说明”及相关借款合同; 15、意向受让方承诺函; 16、其他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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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于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股权转让款至苏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后至受让方全部支付股权转让款日期间的权益增减额由受让方按其受让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 3、至本公告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4、意向受让方应在2015年12月8日16:00前至苏州产权交易所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三楼交易一部,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董事会的相关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6、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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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武小姐、徐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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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12-67868905、67868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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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512-678686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