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平泷路251号4楼
邮编:215000
电话:(0512)-69820635
网址:https://www.szee.com.cn/
发布单位:苏州产权交易所
项目名称 |
苏州工业园区林泉街598号2幢801室和901室房产公开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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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SCJ2016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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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批准 情 况 |
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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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16年4月22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16年6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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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苏州工业园区邻里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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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概况 |
苏州工业园区邻里中心发展有限公司翰林邻里中心销售房产座落于苏州工业园区林泉街598号2幢801室和901室,目前为公司办公用房。其中,801室建筑面积为1,361.74平方米,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26.89平方米,于2009年取得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苏房权证园区字第00292168号》、《苏工园国用(2009)第51530号》;901室建筑面积为1,334.61平方米,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20.37平方米,于2009年取得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苏房权证园区字第00292167号》、《苏工园国用(2009)第51529号》。上述房产建成于2008年,土地使用年限至2047年止,目前剩余31年使用期限。该房产规划用途为商务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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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 情况(房屋) |
评估机构 |
苏州华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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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书编号 |
华兴评报字(2015)第0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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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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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15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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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2305.4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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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 说明 |
1、转让方承诺合法持有并有权处置转让标的,转让标的不存在因租赁、抵押等事项而影响本次交易的情形; 2、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可预约看房,电话:69361800; 3、成交后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才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 4、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若出现按国家规定可以收取的而未明确由谁支付的费用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5、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记载为准,买卖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以上提供的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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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参 考价格 |
人民币2372.78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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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购买转让标的国有资产的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向交易所提交保证金人民币700万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资产转让款一部分;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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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苏州工业园区邻里中心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邻里中心公司关于对翰林邻里中心部分房产出售的请示》(苏园邻[2015]11号); 3、《新建元集团关于出售翰林邻里中心房产的请示》(苏建元[2015]34号)(含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复); 4、《苏州工业园区邻里中心发展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事宜涉及的房地产价值评估报告》(华兴评报字(2015)第041号); 5、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6、标的基本情况说明; 7、标的产权的土地证、房产证; 8、拟与受让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 9、其他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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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日起的7个自然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资产转让价款至苏州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 3、意向受让方应在2016年6月6日16:00前至苏州产权交易所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三楼交易一部,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 4、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资产的决议文件(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董事会的相关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5、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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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陈小姐、武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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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12-67868916、67868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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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512-678686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