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平泷路251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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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苏州新美光纳米科技有限公司1%股权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170080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批准时间:2017年10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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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2017年9月1日,苏州融创科技担保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转让苏州新美光纳米科技有限公司1%股权 2017年9月1日,苏州新美光纳米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苏州融创科技担保投资有限公司转让苏州新美光纳米科技有限公司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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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17年11月30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18年01月12日 | |
转让方名称 | 苏州融创科技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苏州新美光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94061864566N |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何亚敏 | ||
住所 | 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苏州纳米城NW-20107、108、109、110 | ||
经营范围 | 研发、生产、销售:半导体硅片;提供材料纳米特性分析、可靠性测试及技术咨询服务(不含实验室);销售:半导体、蓝宝石及微机电材料及成品、电子产品及相关备件耗材、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自营和代理以上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33 | ||
所属行业 | 其他制造业 | ||
其他 | 标的企业成立于2013年1月22日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夏秋良 69%; 何亚敏 10%; 苏州融创科技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1%; 苏州凯宁聚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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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17年9月30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901.69 | |
负债总额(万元) | 1337 | ||
净资产(万元) | 564.69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449.04 | ||
利润总额(万元) | 130.99 | ||
净利润(万元) | 129.54 | ||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16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416.99 | |
负债总额(万元) | 1030.85 | ||
净资产(万元) | 386.14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850.06 | ||
利润总额(万元) | -31.15 | ||
净利润(万元) | -30.45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新中大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新评报字[2017]第124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评估基准日 | 2017年11月08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1441.02 | 净资产:415.17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4.15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否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否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否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股东夏秋良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否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 ||
其他重要事项 | 无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5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或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3. 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缴纳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2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一部分;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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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苏州新美光纳米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苏州融创科技担保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3、《关于公开转让苏州新美光纳米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请示》(含批复)(苏融创[2017]第1号) 4、《苏州新美光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合会审字[2017]第097号) 5、《苏州新美光纳米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新评报字[2017]第124号) 6、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7、苏州新美光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8、苏州新美光纳米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9、苏州新美光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10、苏州新美光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表 11、苏州新美光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查询表 12、苏州新美光纳米科技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3、法律意见书 14、拟与受让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模板 15、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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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于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股权转让价款; 2、转让方和受让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终了日2018年1月12日16:00前至苏州产权交易所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 ,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6、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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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马小姐、武小姐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610、69820623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