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平泷路251号4楼
邮编:215000
电话:(0512)-69820635
网址:https://www.szee.com.cn/
项目名称 | 位于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东吴南路125号3幢10套房地产及位6个地下机械车位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170091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时间:2016年10月24日 |
||
内部决策情况 | 2016年8月30日,苏州市金都置业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名下十套房产(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东吴南路125号3幢1801—1810室)及六个机械车位整体公开转让; 2016年11月25日,苏州风景园林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同意上述事项。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17年12月21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18年02月02日 | |
转让方名称 | 苏州市金都置业有限公司 | ||
标的物概况 | 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位于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东吴南路125号3幢1801—1810室,地铁2号、4号线换乘站石湖东路站南900米、吴中汽车站南600米。楼盘地下一层、地上十九层,标的资产位于十八层。十套房产为十八楼整层楼面,没有隔墙、走廊,毛坯状态。规划用途为:非居住。土地用途: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终止日期:2047年12月12日。建筑面积984.24平方米,房屋处于空置状态,无租约。 1、1801室,房屋所有权证:苏房权证吴中字第00402276号,建筑面积71.3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吴国用(2015)第06C00794号,使用权面积4.07平方米,评估价格542911.59元。 2、1802室,房屋所有权证:苏房权证吴中字第00402280号,建筑面积80.2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吴国用(2015)第06C00801号,使用权面积4.57平方米,评估价格610385.68元。 3、1803室,房屋所有权证:苏房权证吴中字第00402284号,建筑面积65.5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吴国用(2015)第06C00804号,使用权面积3.74平方米,评估价格498943.13元。 4、1804室,房屋所有权证:苏房权证吴中字第00402287号,建筑面积185.1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吴国用(2015)第06C00797号,使用权面积10.55平方米,评估价格1408283.91元。 5、1805室,房屋所有权证:苏房权证吴中字第00402292号,建筑面积199.1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吴国用(2015)第06C00793号,使用权面积11.35平方米,评估价格1515238.33元。 6、1806室,房屋所有权证:苏房权证吴中字第00402295号,建筑面积92.1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吴国用(2015)第06C00792号,使用权面积5.25平方米,评估价格701289.33元。 7、1807室,房屋所有权证:苏房权证吴中字第00402298号,建筑面积84.1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吴国用(2015)第06C00796号,使用权面积4.79平方米,评估价格640205.12元。 8、1808室,房屋所有权证:苏房权证吴中字第00402339号,建筑面积51.5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吴国用(2015)第06C007803号,使用权面积2.93平方米,评估价格391760.50元。 9、1809室,房屋所有权证:苏房权证吴中字第00402340号,建筑面积88.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吴国用(2015)第06C00799号,使用权面积5.04平方米,评估价格673219.50元。 10、1810室,房屋所有权证:苏房权证吴中字第00402341号,建筑面积66.3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吴国用(2015)第06C00795 号,使用权面积3.78平方米,评估价格504876.59元。 11、地下机械车位6个,评估价格230712.00元。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新中大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新评报字[2017]第128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评估基准日 | 2017年09月30日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771.78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自行至相关部门了解上述转让标的房产情况;并应自行前往现场勘查,了解上述房产实物状况,上述房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房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公告期内法定工作日可现场查看。(看房联系人:陈先生 0512-66055095,看房时间9:30-16:00)。 2、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受让款项后,方能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在完成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后,转让方方能将房产交付给受让方使用。 3、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由转让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承担。 4、物业费、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交房时结清。 5、转让标的中的所有十套房产、六个机械车位整体转让,不可拆分。 6、转让标的不动产登记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771.79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向交易所提交78万元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日下午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房产转让款一部分;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备查文件 | 1、苏州市金都置业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决议 2、《关于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城南街道东吴南路125号3幢1801-1810室房产实施公开转让的请示》(苏金置办[2016]1号) 3、《关于对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城南街道东吴南路125号3幢1801-1810室房产实施公开转让的批复》(苏园投办[2016]103号) 4、《关于对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城南街道东吴南路125号3幢1801-1810室房产实施公开转让的请示》(含批复)(苏园投办[2016]81号) 5、情况说明 6、《苏州市金都置业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所涉及的房地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苏新评报字[2017]第128号) 7、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8、标的基本情况说明 9、位于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东吴南路125号3幢1801-1810室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10、关于“地下停车场车位”转让协议 11、拟与受让方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和《关于“地下停车场车位”转让协议》 12、其他相关材料 |
||
其他说明 |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以不低于转让参考价格协议成交;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协议,并在签订协议后的5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转让价款。 3、意向受让方应在2018年1月22日——2018年2月2日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 ,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4、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5、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武小姐、马小姐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623、69820610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