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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苏州斯普锐智能系统有限公司7%股权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180095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批准时间:2017年1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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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2017年11月20日,苏州斯普锐智能系统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吴江东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所持苏州斯普锐智能系统有限公司7%的股权; 2017年11月10日,吴江东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决定将所持有的苏州斯普锐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全部7%的股权进行公开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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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18年01月09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18年02月24日 | |
转让方名称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苏州斯普锐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95900106708 | ||
注册资本 | 1004.87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许振荣 | ||
住所 | 苏州工业园区东富路2号东景工业坊57幢 | ||
经营范围 | 数据智能处理设备及相关光学影像部件的研发、设计、销售;并提供以上相关咨询服务;二维扫描读取设备的组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 ||
职工人数 | 116 | ||
所属行业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
其他 | 标的企业成立于2012年02月15日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余俊池持股34.2%; 许振荣持股31.38%; 王远华持股14.92%; 吴江东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 苏州顺融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5%; 苏州顺融天使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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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 2016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2162.31 | |
负债总额(万元) | 1117.69 | ||
净资产(万元) | 1044.62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816.53 | ||
利润总额(万元) | 172.38 | ||
净利润(万元) | 169.65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17年11月30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6320 | |
负债总额(万元) | 4477.98 | ||
净资产(万元) | 1842.02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6105.21 | ||
利润总额(万元) | 870.06 | ||
净利润(万元) | 794.67 | ||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17年06 月 30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4473.86 | |
负债总额(万元) | 3032.33 | ||
净资产(万元) | 1441.53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2296.92 | ||
利润总额(万元) | 483.87 | ||
净利润(万元) | 394.17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万隆永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万隆评报字【2017】第1-146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评估基准日 | 2017年06月30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5257.78 | 净资产:2225.45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100.91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股东余俊池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 ||
其他重要事项 | 苏州斯普锐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普锐公司”)原注册资本129.87万元人民币,各股东按股权比例认缴并实缴相应注册资本。根据2016年4月22日斯普锐公司股东会决议,注册资本由129.87万元人民币增资至1004.87万元人民币,新增加注册资本 875万元人民币,其中735万元人民币各股东按股权比例由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剩余的140万元人民币各股东按股权比例以未分配利润出资,各股东应于2022年2月14日前完成相应的出资义务。截至本公告起始日,斯普锐公司尚未对上述股东会决议中决策的新增注册资本875万元人民币出资事项进行相应财务报表调节,各股东相应出资义务未完成。2017年11月30日斯普锐公司财务报表显示实收资本为129.87万元人民币,资本公积770.13万元人民币,未分配利润942.02万元人民币。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400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购买转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的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向交易所提交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4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一部分;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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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苏州斯普锐智能系统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吴江东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决议 3、《关于吴江东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公开转让的请示》(吴开创投[2017]7号) 4、《关于同意吴江东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公开转让的批复》(吴开发[2017]115号) 5、《关于申请吴江东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公开转让的函》(吴开发函[2017]9号) 6、《关于申请吴江东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公开转让的复函》(吴国资产[2017]101号) 7、《苏州斯普锐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苏万隆专审字(2017)第1-0730号) 8、《苏州斯普锐智能系统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苏万隆评报字(2017)第1-146号) 9、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10、苏州斯普锐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方案 11、苏州斯普锐智能系统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2、苏州斯普锐智能系统有限公司章程 13、苏州斯普锐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基本情况表 14、苏州斯普锐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查询单 15、苏州斯普锐智能系统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6、《苏州斯普锐智能系统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苏万隆审字(2017)第1-0471号) 17、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关于吴江东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苏州斯普锐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法律意见书 18、拟与受让方签订的《产权转让合同》模板 19、关于苏州斯普锐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出资情况的说明 20、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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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股权转让款。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本公告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将采用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4、意向受让方应于2018年2月24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 ,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6、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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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马小姐、武小姐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610、69820623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