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平泷路251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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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苏州科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5.05%股权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170094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批准时间:2017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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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苏州科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湖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所持苏州科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5.05%股权; 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湖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决定通过公开转让方式转让所持苏州科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5.0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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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18年01月09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18年02月24日 | |
转让方名称 | 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湖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苏州科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号码 | 91320507558061590Y | ||
注册资本 | 19817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朱坤华 | ||
住所 | 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产业园内 | ||
经营范围 | 半导体集成电路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及封装测试服务,生产、销售发光二极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
职工人数 | 443 | ||
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其他 | 标的企业成立于2010年7月6日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6.1% 苏州市相城区双创双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4.42% 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湖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5.05% 惠州东宏升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3% 刘金奶 1.51% 周如勇 1.21% 惠州智通津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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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2016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33265.8 | |
负债总额(万元) | 18044.84 | ||
净资产(万元) | 15220.95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7286.5 | ||
利润总额(万元) | -1078.56 | ||
净利润(万元) | -1085.38 | ||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17年8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35861.05 | |
负债总额(万元) | 20189.86 | ||
净资产(万元) | 15671.19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1883.17 | ||
利润总额(万元) | 460.63 | ||
净利润(万元) | 450.24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17年11月30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38418.12 | |
负债总额(万元) | 21881.35 | ||
净资产(万元) | 16536.77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21767.15 | ||
利润总额(万元) | 1325.48 | ||
净利润(万元) | 1315.82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苏州东正资产评估事务所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东正评报字(2017)069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 ||
评估基准日 | 2017年08月31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36480.11 | 净资产:16290.25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822.66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否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否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否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否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否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否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 ||
其他重要事项 | 无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1479.92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 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 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 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向交易所提交保证金148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4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一部分;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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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苏州科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湖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3、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湖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请示 4、《关于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湖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公开转让所持苏州科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苏相开国办[2017]5号) 5、《苏州科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核字[2017]220069号) 6、《苏州科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苏东正评报字[2017]第069号) 7、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8、苏州科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方案 9、苏州科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0、苏州科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11、《苏州科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7]48420011号) 12、《江苏同益大地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湖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的法律意见书》((2017)苏地律法字第29号) 13、拟与受让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模板 14、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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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至苏州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本公告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将采用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4、意向受让方应在2018年2月24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董事会的相关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6、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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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马小姐、武小姐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610、69820623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