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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瑞丰市场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开转让公告[2018]026号

发布时间:2018-05-29
发布单位:苏州产权交易所
项目名称 苏州瑞丰市场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SCJG20180123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时间:2018年03月26日
内部决策情况 2018年3月9日,苏州瑞丰市场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决定通过苏州历史文化名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苏州瑞丰市场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2018年3月13日,苏州历史文化名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开转让苏州瑞丰市场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18年05月29日 挂牌终止日期:2018年07月11日
转让方名称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苏州瑞丰市场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码 91320508581066277Y
注册资本 1742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姚军
住所 长吴路1号
经营范围 市场经营管理,市场建设,物业管理,市场出租、咨询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建材批发及零售。
职工人数 4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其他 标的企业成立于2011年08月24日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18年4月30日) 资产总额(万元) 56603.99
负债总额(万元) 47481.73
净资产(万元) 9122.26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0
利润总额(万元) -1374.46
净利润(万元) -1374.46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17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 57215.92
负债总额(万元) 46719.2
净资产(万元) 10496.72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0
利润总额(万元) -4878.75
净利润(万元) -4878.75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中通评报字【2018】第 21041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评估基准日 2017年12月31日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资产总额:57215.92 净资产:10496.7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人民币28465.88万元
特别事项说明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4名职工在转让完成后由名城建设集团安置到集团其他公司。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涉及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转让参考价格 人民币28465.88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购买转让标的企业国有股权的支付能力;
3.无违法记录,无工商、税务处罚记录,无不良银行信用、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记录;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向交易所提交保证金285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1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转让款的一部分;
5.关于苏州瑞丰市场发展有限公司所属友新综合市场项目,意向受让人需经营瑞丰公司规划的医养商业综合体业态。
备查文件 1、苏州瑞丰市场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2、关于苏州瑞丰市场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董事会决议
3、《关于苏州瑞丰市场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第四次公开转让的请示》(名城建设[2018]022号)
4、《关于苏州瑞丰市场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第四次公开转让金额核定的请示》(名城建设[2018]028号)
5、《关于苏州瑞丰市场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受让方具备条件的报告》(名城建设[2018]031号)
6、《关于同意苏州苏州瑞丰市场发展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的批复》(姑苏国资[2018]12号)
7、《关于同意苏州苏州瑞丰市场发展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工作的批复》(姑苏国资[2018]13号)
8、《苏州瑞丰市场发展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苏万隆审字(2018)第1-0061号)
9、《苏州历史文化名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公开转让其持有的苏州瑞丰市场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而需确定公开转让底价事宜所涉及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18]21041号)
10、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11、企业国有产权(股权)转让方案
12、苏州瑞丰市场发展有限公司职工安置方案
13、关于苏州瑞丰市场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4、苏州瑞丰市场发展有限公司章程
15、苏州瑞丰市场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登记表
16、苏州瑞丰市场发展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查询表
17、苏州瑞丰市场发展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8、江苏维世德(苏州)律师事务所(意见书)(维苏律专(2018)第03号)
19、拟与受让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
20、补充承诺函
21、友新综合市场项目业态规划
22、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可以选择一次付清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股权转让价款:(1)一次付清的,须在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股权转让价款;(2)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剩余款项在一年内一次性付清的,未付款计息,未付清之前股权不交割。
2.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到标的股权成交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的损益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3.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终了2018年7月11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5.受让方需书面承诺,需经营瑞丰公司规划的医养商业综合体业态。
6. 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经理、马经理
联系电话 0512-69820611、69820610
传真 0512-6982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