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平泷路251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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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太仓鸿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51%股权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180118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太仓市人民政府 批准时间:2018年03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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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2017年6月20日太仓鸿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太仓交通大厦有限公司转让太仓鸿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51%国有股权; 2018年1月15日太仓市交通大厦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同意转让太仓鸿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51%国有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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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18年05月21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18年07月03日 | |
转让方名称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太仓鸿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5MA1MCU7R12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0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邓忠 | ||
住所 | 开发区太平路西,宁波路南3幢 | ||
经营范围 | 汽车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销汽车、汽车零部件、汽车用品;投资管理服务、展览服务、会议服务、商务咨询服务;物业管理、绿化养护;汽车租赁;汽车修理与维护;货运代理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1 | ||
所属行业 | 其他服务业 | ||
其他 | 标的企业成立于2015年12月15日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太仓市交通大厦有限公司 51% 苏州市鸿鑫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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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年度财务数据 ( 2017年12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万元) | 665.88 | |
负债总额(万元) | 9.95 | ||
净资产(万元) | 655.92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89.3 | ||
利润总额(万元) | -48.86 | ||
净利润(万元) | -48.86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18年4月30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656.89 | |
负债总额(万元) | 17.68 | ||
净资产(万元) | 639.21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 | ||
利润总额(万元) | -16.71 | ||
净利润(万元) | -16.71 | ||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17年11月30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678.06 | |
负债总额(万元) | 14.4 | ||
净资产(万元) | 663.66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44.4 | ||
利润总额(万元) | -41.12 | ||
净利润(万元) | -41.12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苏州安信兴联资产评估事务所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信联评报字[2018]第002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太仓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评估基准日 | 2017年11月30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689.64 | 净资产:675.24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344.3724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国有股权转让完成时,选择继续留在存续企业工作的,其原与太仓鸿鑫签定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职工与存续企业双方继续履行;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按其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领取相当于一个月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受让权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 ||
其他重要事项 | 无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466.7724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受让方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合法存续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购买转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的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需向交易所提交保证金5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一部分。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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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太仓鸿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太仓鸿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股东会补充决议 3、太仓市交通大厦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4、《关于太仓鸿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公开转让的请示》(太交厦【2018】1号) 5、《关于太仓鸿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公开转让的请示》(太交发【2017】01号) 6、《关于太仓鸿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公开转让的建议》(太国资办呈【2018】1号) 7、《市政府关于同意太仓鸿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公开转让的批复》(太政复【2018】25号) 8、《太仓鸿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净资产审计报告》(天衡信专字[2018]0002号) 9、《太仓鸿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苏信联评报字[2018]第002号) 10、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11、太仓鸿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方案 12、太仓鸿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3、太仓鸿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章程 14、太仓鸿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表 15、太仓鸿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查询表 16、太仓鸿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7、太仓鸿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职工安置方案 18、江苏孙建良律师事务所关于太仓鸿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19、拟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模板 20、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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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在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至苏州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本公告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将采用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4、意向受让方应在2018年7月3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6、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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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马经理、张经理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610、69820611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