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平泷路251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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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苏州圆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5%股权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190221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批准时间:2019年04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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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2019年4月2日,苏州圆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所持有的苏州圆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5%股权; 2019年4月2日,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同意转让其所持有的苏州圆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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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19年04月10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19年05月23日 | |
转让方名称 |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苏州圆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94780263580W | ||
注册资本 | 1800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亢越 | ||
住所 | 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8号圆融大厦19-20楼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旅游设施及经营、工程建设咨询服务及建设管理、市政开发、实业投资、商业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505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其他 | 标的公司成立于2005年09月23日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苏州新建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股75%;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股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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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19年3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923349.61 | |
负债总额(万元) | 707270.09 | ||
净资产(万元) | 216079.52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7415.77 | ||
利润总额(万元) | -2915.22 | ||
净利润(万元) | -3038.47 | ||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18年12 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920365.36 | |
负债总额(万元) | 701247.38 | ||
净资产(万元) | 219117.98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40684.4 | ||
利润总额(万元) | 1374.25 | ||
净利润(万元) | 540.85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中资评报字(2019)第9029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评估基准日 | 2019年04月09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743795.88 | 净资产:239713.27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59928.3175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苏州新建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 ||
其他重要事项 | 标的公司不设董事会,由大股东委派一名执行董事,兼任总裁,负责日公司常经营管理,其他高管全部由大股东委派或聘任。受让方不参与公司日常管理。股东会审批表决事项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59928.3175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2.受让方资信状况良好,拥有国内评级公司(中诚信或联合或大公或新世纪)2018年度企业主体信用评级AA+及以上; 3.意向受让方或其下属控股公司截止2018年底持有运营商业面积不低于50万平方米(以产证为准),且拥有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及物业管理一级资质; 4.意向投资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人民币59923.3175万元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05月23日,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一部分; 5.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6.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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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苏州圆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议书 2、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关于圆融集团25%股权公开转让方案的报告(含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复) 4、《苏州圆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金鼎会审字[2019]第1021号) 5、《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苏州圆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19]第9029号) 6、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7、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8、苏州圆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9、苏州圆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10、苏州圆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登记表 11、苏州圆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查询表 12、苏州圆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3、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转让持有的苏州圆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5%股权的法律意见 14、拟与受让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模板 15、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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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当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至苏州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如果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所有电子竞价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终了2019年05月23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6、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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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张经理、马经理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33、69820610、69820814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