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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苏州吴江秋枫置业有限公司51%股权及相关债权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190245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批准时间:2019年06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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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2019年5月23日,苏州市吴江滨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苏州吴江秋枫置业有限公司51%股权及相关债权公开转让事项; 2019年5月24日,苏州吴江秋枫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决定通过苏州市吴江滨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苏州吴江秋枫置业有限公司51%股权及相关债权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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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19年08月12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19年09月24日 | |
转让方名称 | 苏州市吴江滨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苏州吴江秋枫置业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9MA1WRMLE30 | ||
注册资本 | 1000 | ||
法定代表人 | 张中军 | ||
住所 | 苏州市吴江区夏蓉街1299号东太湖大厦9-10层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销售;自有房屋出租;房地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服务;项目投资;组织文化交流活动;会务会展服务;企业形象策划;餐饮管理;销售建筑材料;机械电气设备安装;园林绿化服务;室内装饰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0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其他 | 标的企业成立于2018年6月27日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苏州市吴江滨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 | ||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2018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30811.1 | |
负债总额(万元) | 129813.26 | ||
净资产(万元) | 997.84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 | ||
利润总额(万元) | -2.16 | ||
净利润(万元) | -2.16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19年6月30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40419.95 | |
负债总额(万元) | 139419.51 | ||
净资产(万元) | 1000.44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 | ||
利润总额(万元) | 2.85 | ||
净利润(万元) | 2.6 | ||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18年8月16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30813.26 | |
负债总额(万元) | 129813.26 | ||
净资产(万元) | 1000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 | ||
利润总额(万元) | 0 | ||
净利润(万元) | 0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国众联评报字(2018)第2-1148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评估基准日 | 2018年08月16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130846.78 | 净资产:1033.52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527.0952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苏州市吴江滨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标的企业51%的债权本息计708,722,008.20元(51%的债权本金为662,047,648.95元,利息自2018年5月28日起算,按年利率6%计息,利息暂计至2019年7月25日,51%的债权利息为46,674,359.25元,利息计算公式:利息=本金*6%/360*实际计息天数。合计债权本金及及利息为708,722,008.20元,实际应计至债权转让款付清之日)与标的企业51%的股权一并作为标的公开转让。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涉及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三条 | ||
其他重要事项 | 纳入评估范围的土地位于吴江市松陵镇秋枫街东侧芦荡路南侧。宗地编号为WJ-J-2018-013。面积为53,405.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品住房面积比例应达到100%),规划容积率1.0<far≤1.8,出让年期为住宅用地70年。详见备查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吴江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 ||
转让参考价格 | 713,992,960.20元,其中股权转让参考价为5,270,952元,债权转让参考价为708,722,008.20元(利息暂计至2019年7月25日,实际应计至债权转让款付清之日)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 4、意向受让方须在正式报名截止日期前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保证金1亿元(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股权转让款的一部分,多余部分转为债权转让款的一部分;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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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苏州吴江秋枫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2、苏州市吴江滨湖投资集团董事会决议 3、滨投集团关于苏州吴江秋枫置业有限公司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的请示(吴滨投[2019]39号) 4、关于滨投集团持有苏州吴江秋枫置业有限公司股权及相关债权等公开转让的批复(吴国资产[2019]49号) 5、《苏州吴江秋枫置业有限公司2018年1-8月专项审计报告》(方会专字[2019]第6067号) 6、苏州吴江秋枫置业有限公司股东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苏州吴江秋枫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18]第2-1148号) 7、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8、国有股权及债权转让方案 9、苏州吴江秋枫置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0、苏州吴江秋枫置业有限公司章程 11、苏州吴江秋枫置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表 12、苏州吴江秋枫置业有限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查询表 13、苏州吴江秋枫置业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4、《苏州吴江秋枫置业有限公司2018年12月审计报告》(方会专字[2019]第6026号) 15、拟与受让方签订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合同》模板 16、江苏新高的(苏州)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17、苏州市吴江滨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吴江秋枫置业有限公司之间的借款协议 18、债权债务确认书 19、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0、吴江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21、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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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将采取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若征集到一个受让方时,按主管部门批复采取协议转让方式。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合同,受让方应于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监管账户。本次交易若产生溢价,溢价部分仅属于股权转让价的溢价,债权转让价不变。 3、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4、意向受让方应在2019年9月24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6、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董事会的相关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7、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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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马经理、张经理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14、69820610、69820833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