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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钻石金属粉有限公司拥有的设备资产公开转让公告[2019]047号

发布时间:2019-08-13
发布单位: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苏州钻石金属粉有限公司拥有的设备资产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SCJG20190246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批准时间:2019年08月09日
内部决策情况 2019年5月16日,唯一股东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将苏州钻石金属粉有限公司拟处置资产涉及的相关设备资产进行公开转让。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19年08月13日 挂牌终止日期:2019年09月25日
转让方名称 苏州钻石金属粉有限公司
标的物概况 转让标的为苏州钻石金属粉有限公司拟处置资产涉及的相关设备资产,包括铜金粉生产专用的机器设备资产和电子设备资产。其中机器设备共计392台/套,账面净值634.62万元,主要包括球磨机、凹印胶印生产线、水性铜金粉生产线、配电设施等,购置于1986-2018年间;电子设备共计59台/套,账面净值19.95万元,为各类实验仪器、空调等办公用设备,购置于1987-2019年间。上述设备目前大部分处于停机空置状态,开机启动后均能基本正常运行,个别设备需要进行维修、更换零部件或报废处理。以上资产经核对相关产权证明、购置合同及发票和其他核查程序并产权持有单位承诺均为其所有,无抵押、无租赁情况。(详细情况请参考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苏州钻石金属粉有限公司拟处置资产涉及的相关设备资产价值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和[2019]评字第 80012 号))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中天和[2019]评字第 80012 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评估基准日 2019年04月30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人民币682.8万元
特别事项说明 1、 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联系人:张建平,联系电话:15370016776,查看时间:公告期内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
2、 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才能对标的物进行拆卸吊运。
3、 该标的物目前存放在苏州钻石金属粉有限公司厂房内(地址:苏州市高新区昆仑山路2号),现场交付。标的资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现状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拆卸、吊运、安装等工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拆卸、吊运、安装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 受让方必须按照市场价格同时受让转让方库存产品。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地未知事项及瑕痕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痕),转让方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充分考虑瑕痕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痕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转让参考价格 人民币682.80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按规定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保证金100万元(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09月25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设备转让款一部分;
4、意向受让方需要书面承诺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按照市场价格同时受让转让方库存产品,签订《补充承诺函》;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查文件 1、苏州钻石金属粉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2、《关于公开转让苏州钻石金属粉有限公司设备资产的的请示》(苏州高新字[2019]79号)
3、《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苏州钻石金属粉有限公司设备资产的批复》(苏高新国资办[2019]62号)
4、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和[2019]评字第 80012 号)
5、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6、标的基本情况说明(含设备明细表)
7、关于苏州钻石金属粉有限公司设备转让之法律意见书
8、拟与受让方签署的《国有资产转让协议书》模板
9、受让方《补充承诺函》
10、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选择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涉及费用全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协议,受让方应于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监管帐户付清全部资产转让款。
3、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终了2019年09月25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4、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5、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经理、马经理
联系电话 0512-69820833、69820610、69820814
传真 0512-6982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