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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蓝调休闲广场3套房地产公开转让公告[2020]036号

发布时间:2020-08-03
发布单位: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位于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蓝调休闲广场3套房地产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SCJG20200315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时间:2020年07月20日
内部决策情况 2017年11月,苏州东点置业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股东会议同意位于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蓝调休闲广场10套住宅公开转让。
2020年7月20日,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关于处置苏州东点置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14套公寓楼商品房)的请示》的抄告单。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0年08月03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0年09月14日
转让方名称 苏州东点置业有限公司
标的物概况 转让标的物中的3套住宅坐落于苏州市吴中区石湖东路81号(石湖东湖与枫津路交叉口)吴中经济开发区《蓝调休闲广场》,为总层为29层的高层住宅,房屋均为钢混结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均为2063年10月19日,房屋竣工年份为2006年,房权证登记日期为2010年11月2日。
吴中经济开发区《蓝调休闲广场》距地铁2号线“石湖东路站”300米,比邻苏州雅杰大酒店。小区周边学校有苏州市碧波小学和碧波中学。商业配套齐全,周边有吴中商城、农贸市场等。转让标的中的3套住宅房屋内有给水、排水、通讯、电器等设备,不通燃气,中档装修,通风、采光、日照情况良好。
目前转让标的中的3套住宅房屋均为空置状态,无租约。
标的物具体情况如下表:
1、 《蓝调休闲广场》1118室45.47㎡,评估价55.93万元;
2、 《蓝调休闲广场》1517室45.47㎡,评估价55.93万元;
3、 《蓝调休闲广场》2508室106.61㎡,评估价124.73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银信评报字(2020)第0538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0年04月30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人民币236.59万元
特别事项说明 1、自公告之日起,每逢周三可接受预约看房;看房联系人:陈华(13601833991);看房时间(9:00~16:00)。本次转让所有房源均以现状转让并交付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物现有状况接受标的房产,转让方不承担相关瑕疵修缮义务(如有)。公告中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
2、转让标的中的3套住宅可分套转让,意向受让方可申请受让其中的一套或多套。涉及房地产限购事宜,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本项目的竞买,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等。
3、成交后转让方可协助受让方办理房屋及土地变更过户手续,过户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相关规定双方各自承担。
转让参考价格 人民币236.59万元
(其中:
1、 1118室45.47㎡,参考转让价:55.93万元;
2、 1517室45.47㎡,参考转让价:55.93万元;
3、 2508室106.61㎡,参考转让价:124.73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5 万元/套的保证金,保证金仅接受转账支付(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16:00,以实际到账为准);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查文件 1、苏州东点置业有限公司章程
2、苏州东点置业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3、关于继续推进苏州东点置业有限公司14套房处置工作的议案
4、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批复
5、《苏州东点置业有限公司拟公开转让苏州市石湖东路81号3套房地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0)第0538号)
6、上海市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7、苏州市蓝调休闲广场3套住宅公开转让基本情况说明
8、标的物房产证、土地证复印件
9、拟与受让方网签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模板
10、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本公告所转让标的均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请亲自至实地看房,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表明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并已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本转让公告要求参与本项目。
2、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贷款,并须至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1)选择一次性付款的:成为受让方后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至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网签手续,并自网签通过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不含已交纳的保证金)支付至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指定监管账户。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每日万分之三收取滞纳金,若超过30天,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与受让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扣除已交纳保证金。受让方支付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可在托管资金全额到账后申请返还(等额无息)。
(2)受让方选择通过贷款支付转让价款的:在成为受让方后7个工作日内至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与转让方办理网签手续并于当日将房屋的首付款(按照转让价款的50%与现行贷款政策规定首付比例孰高执行)支付到指定监管账户(不含已交纳的保证金),并尽快联系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的相关手续。自网签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若受让方未与银行(公积金中心)签订贷款合同,转让方有权与受让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扣除已交纳保证金。受让方支付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可在托管资金全额到账后申请返还(等额无息)。受让方须自行至银行和相关部门咨询,提前了解自身是否符合相关贷款政策,自行承担因未获得贷款而产生违约责任的风险。
3、转让方已经交付的该房屋维修基金,受让方应当在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之日前,按该房屋维修基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如数支付给转让方,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房款和维修基金并完成转让标的转移登记手续后,转让方才能将转让标的交付给受让方。
4、意向受让方应在2020年9月14日16:00前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资产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6、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实地查看以及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项目经理张吴
联系电话 0512-69820833、69820610
传真 0512-6982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