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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国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公开转让公告[2020]040号

发布时间:2020-08-28
发布单位: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苏州新国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SCJG20200322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
批准时间:2020年08月13日
内部决策情况 2020年3月6日苏州新国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苏州市观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所持的苏州新国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
2020年3月19日苏州市观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同意公开挂牌转让所持苏州新国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0年08月28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0年10月15日
转让方名称
注册号码 91320508MA1MG1084L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0年7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 67.7
负债总额(万元) 0.7
净资产(万元) 66.99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0
利润总额(万元) -12.13
净利润(万元) -12.13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19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 79.12
负债总额(万元) 0
净资产(万元) 79.12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0
利润总额(万元) -19.19
净利润(万元) -19.19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致同(苏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致同评报字[2020]第3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评估基准日 2019年12月31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人民币15.823716万元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苏州特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转让参考价格 人民币20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购买转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的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商业信用和社会信誉;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按规定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2万元的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一部分;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查文件 1、苏州新国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苏州市观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3、《关于转让苏州新国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请示》(苏观物字【2020】3号)
4、《关于转让苏州新国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请示》(苏名保发【2020】69号)
5、《关于苏州市观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转让苏州新国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请示》(姑苏国资[2020]28号)
6、《关于同意苏州市观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转让苏州新国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姑苏府复[2020]102号)
7、《苏州新国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苏德富信会专字[2020]第001号)
8、《苏州市观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事宜涉及的苏州新国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致同评报字[2020]第3号)
9、《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姑苏2020001)
10、国有股权公开转让方案
11、苏州新国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2、苏州新国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13、苏州新国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登记表
14、苏州新国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查询表
15、苏州新国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6、关于苏州市观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开转让持有的苏州新国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法律意见书
17、拟与受让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模板
18、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本公告挂牌期满,若产生一个受让方,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将采取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4.意向受让方应在2020年10月15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 00-11: 00,下午13: 30-16: 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6.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笠,马靖
联系电话 0512-69820834,69820610,69820814
传真 0512-6982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