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平泷路251号4楼
邮编:2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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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180号星汉大厦12层办公用房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200351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江苏省财政厅 批准时间:2020年09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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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经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金财公司出售星汉大厦房产的批复》(苏财金[2020]104号),同意江苏金财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位于鼓楼区汉中路180号12层办公用房。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0年11月02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0年12月14日 | |
转让方名称 | 江苏金财投资有限公司 | ||
标的物概况 | 标的产权位于鼓楼区汉中路180号12层,所在小区地块东至南京医科大学、南至汉中路、西至牌楼巷、北至怡景花园。建筑物建成约于1998年。建筑外墙为涂料及玻璃幕墙,地下有停车库。室内净高约3.5米,室内地面铺设地砖,墙面为乳胶漆刷白,顶面为矿棉板吊顶,有格栅灯,有部分装饰墙,部署有中央空调,闲置时间较长,目前空置。 标的产权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宁房权证鼓转字第592428号。房屋建筑面积:1349.62㎡,套内建筑面积1004.5㎡,规划用途为办公,产权来源为划拨,建筑结构为钢混,所在楼层/总楼层:12层/29层。 标的产权土地使用权证编号:宁鼓国用(2016)第00817号。地类(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42年08月23日,使用权面积132.23㎡。 标的资产无抵押、无租赁、无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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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中资评报字(2020)第5066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江苏省财政厅 | ||
评估基准日 | 2020年07月20日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1429.75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一、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 二、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 三、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若出现按国家规定可以收取的而未明确由谁支付的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四、上述房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当场结清,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房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 五、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六、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息;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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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1430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须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监管账户提交保证金143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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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江苏金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江苏金财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处置星汉大厦房产的请示》(苏金财[2020]13号) 3、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金财公司出售星汉大厦房产的批复》(苏财金[2020]104号) 4、《江苏金财投资有限公司资产位于鼓楼区汉中路180号12层房地产转让价值评估报告书》(苏中资评报字(2020)第5066号) 5、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6、转让标的基本情况说明 7、转让标的产权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8、拟与受让方签订的《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9、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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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所有转让价款。 2、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主管部门批准协议转让;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应在2020年12月14日16:00前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受让方报名。 4、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资产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5、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作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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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王先生,马女士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34、69820610、69820814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