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平泷路251号4楼
邮编:2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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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昆山瑞博居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5.4054%股权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200367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时间:2020年09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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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2020年11月24日,昆山瑞博居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做出同意昆山市工研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其所持公司5.4054%股权的股东会决议。 2020年9月21日,昆山市工研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做出转让昆山市工研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昆山瑞博居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5.4054%股权的执行董事决定。 2020年9月21日,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做出同意其子公司昆山市工研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昆山瑞博居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5.4054%股权的董事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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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0年12月07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1年01月19日 | |
转让方名称 | 昆山市工研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昆山瑞博居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号码 | 9132058305516220XY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757.2935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ZICAI LIANG(梁子才) | ||
住所 | 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元丰路168号 | ||
经营范围 | 从事药物、诊断、小核酸类化妆品、医疗保健、小核酸类化学品和生物化学产品及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提供相关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国家限制和禁止类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2 | ||
所属行业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
其他 | 标的企业成立于2012年10月16日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1、苏州瑞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94.5946%股权; 2、昆山市工研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5.4054%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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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637.35 | |
负债总额(万元) | 1818.28 | ||
净资产(万元) | -1180.92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 | ||
利润总额(万元) | -687.2 | ||
净利润(万元) | -687.2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0年10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489.18 | |
负债总额(万元) | 1915.9 | ||
净资产(万元) | -1426.72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 | ||
利润总额(万元) | -270.14 | ||
净利润(万元) | -270.14 | ||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20年5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552.17 | |
负债总额(万元) | 1876.69 | ||
净资产(万元) | -1324.53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 | ||
利润总额(万元) | -143.6 | ||
净利润(万元) | -143.6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东洲评报字【2020】第1643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昆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评估基准日 | 2020年05月31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43000 (采用收益法评估)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2324.322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股东苏州瑞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 ||
其他重要事项 | 无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2431.2541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意向受让方应具备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 4、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受让保证金2431.2541万元(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01月19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股权转让款的一部分; 5、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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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昆山瑞博居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临时股东会决议 2、昆山市工研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决定 3、关于增资瑞博生物公司及转让瑞博夸克公司股权的请示 4、《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临时董事会决议》(昆工研董决〔2020〕2号) 5、《昆山瑞博夸克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苏华专审〔2020〕第3359号) 6、《昆山市工研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转让昆山瑞博夸克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0〕第1643号) 7、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8、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9、昆山瑞博居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0、昆山瑞博居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11、昆山瑞博居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登记表 12、昆山瑞博居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查询表 13、昆山瑞博居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4、昆山瑞博居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 15、江苏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昆山市工研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昆山瑞博居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5.4054%股权之法律意见书 16、拟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模板 17、外商投资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18、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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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应于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股权转让款,款项付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监管账户。如意向受让方逾期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转让方有权没收全部受让保证金,并立即解除产权转让法律关系,有权另行处置标的企业的股权。如受让方逾期支付股权转让款的,转让方有权没收全部受让保证金,并立即解除《产权转让合同》,有权另行处置标的企业的股权。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本公告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个受让方的,由转让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协议转让;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若产生电子竞价,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4、意向受让方应在2021年01月19日16:00前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董事会的相关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最近三年审计报告、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6、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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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项目负责人张女士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33、69820610、69820837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