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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苏州汉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8.18%股权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200372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昆山创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时间:2020年10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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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2020年10月28日,昆山创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做出同意其子公司昆山国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所持苏州汉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董事会决议。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0年12月29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1年02月09日 | |
转让方名称 | 昆山市国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苏州汉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07938006482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7333.3333万元整 | ||
法定代表人 | 陈由龙 | ||
住所 | 花桥镇新生路6号 | ||
经营范围 | 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生物降解塑料等生物环保材料、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等塑料制品生产、销售;相关技术的开发与转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69 | ||
所属行业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
其他 | 标的企业成立于2006年9月28日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上海成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76.38% 昆山市国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8.18% 陈由龙:2.73% 陈佑伟:2.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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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6189.26 | |
负债总额(万元) | 8807.1 | ||
净资产(万元) | 7382.16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6080.01 | ||
利润总额(万元) | -852.45 | ||
净利润(万元) | -852.45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0年10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1365.18 | |
负债总额(万元) | 5407.44 | ||
净资产(万元) | 5957.74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3021.42 | ||
利润总额(万元) | -1003.03 | ||
净利润(万元) | -1003.03 | ||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20年9月30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1190.89 | |
负债总额(万元) | 6552.5 | ||
净资产(万元) | 4638.39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2936.81 | ||
利润总额(万元) | -1836.51 | ||
净利润(万元) | -1836.51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苏州华衡资产评估事务所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华衡评报字(2020)第226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昆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评估基准日 | 2020年09月30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7147 (采用收益法评估)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1299.3246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涉及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 ||
其他重要事项 | 无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2707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意向受让方应具备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 4.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监管账户提交受让保证金812.1万元(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9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股权转让款的一部分。 4.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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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关于同意国科创投转让汉丰材料股权的董事会决议 2、苏州汉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苏公[2020]E3046号) 3、昆山市国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苏州汉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华衡评报字(2020)第226号) 4、国有(集体)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5、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6、苏州汉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7、苏州汉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8、苏州汉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表 9、苏州汉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查询表 10、苏州汉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1、苏州汉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审计报告(华星会专审K字[2020]0820号) 12、江苏四善律师事务所关于昆山市国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所持苏州汉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8.18%股权的法律意见书 13、拟与受让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模板 14、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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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应于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股权转让款,款项付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监管账户。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本公告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个受让方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协议转让;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若产生电子竞价,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若最终受让方未按规定时间内履行合同签约,则扣除保证金。 4、意向受让方应在2021年2月9日16:00前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董事会的相关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6、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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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马女士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14 ,69820610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