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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苏州工业园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关联方债权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200373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苏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时间:2020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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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转让标的: 1、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苏州工业园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2、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苏州工业园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300万元债权; 3、苏州市特种守押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苏州工业园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450万元债权。 内部决策情况: 1、2020年8月17日,苏州工业园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股东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将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苏州工业园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挂牌出让; 2、2020年8月19日,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将其持有的苏州工业园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出让; 3、2020年12月25日,苏州市特种守押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将持有的苏州工业园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450万元债权挂牌出让; 4、2020年12月28日,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将城投公司与苏州市特种守押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苏州工业园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300万元和450万元债权随同园区保安公司100%股权一同挂牌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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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0年12月30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1年02月10日 | |
转让方名称 | 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苏州工业园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注册号码 | 320594000201612300005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0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周丽明 | ||
住所 | 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119号 | ||
经营范围 | 门卫、巡逻、守护(不含武装守护)、随身护卫、安全检查、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区域秩序维护等保安服务。物业管理;劳务派遣;建筑智能化及其它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与维护;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工程设计、施工与维护;销售:办公用品、家具、照明灯具、机电设备、建筑材料;电子产品设计、销售及上门安装;软件设计、销售。停车场管理;汽车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1753 | ||
所属行业 | 其他服务业 | ||
其他 | 标的企业成立于1997年4月10日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占股100%。 | ||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5661.28 | |
负债总额(万元) | 5227.63 | ||
净资产(万元) | 433.65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6301.73 | ||
利润总额(万元) | -1212.15 | ||
净利润(万元) | -1026.9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0年11月30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6368.38 | |
负债总额(万元) | 5524.49 | ||
净资产(万元) | 843.89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2580.21 | ||
利润总额(万元) | 410.24 | ||
净利润(万元) | 410.24 | ||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5661.28 | |
负债总额(万元) | 5227.63 | ||
净资产(万元) | 433.65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6301.73 | ||
利润总额(万元) | -1212.15 | ||
净利润(万元) | -1026.9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中通评报字[2020]21078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评估基准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5746.71 | 净资产:880.18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880.18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受让方须全部接收标的公司全员职工,其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保持不变,工资福利待遇人均只增不减,股东的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不影响企业和职工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1、受让方须一并承接并支付款项购买苏州工业园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苏州工业园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300万元债权以及苏州市特种守押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持有苏州工业园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450万元债权,并按照年化4%借款利率支付2021年1月1日起至转让协议签订生效日前一日期间1750万元债权的利息。 2、截止于2019年12月31日标的企业与旭晶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因房屋租赁事宜产生纠纷而预估的预计负债为10105034.04元,如最终与法院终审判决金额有差异(收益或损失),均由原股东享有或承担。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无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 ||
其他重要事项 | 1、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苏州市社会保障局减免了标的企业2020年2至12月承担的部分社保金; 2、截止于2019年12月31日标的企业应收款项中与上海魅黛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中比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翰林苑等的诉讼纠纷,已计提坏账约353796.15元,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2630.18万元 (其中股权转让参考价为人民币880.18万元,债权转让参考价为人民币1750万元,1750万元债权从2021年1月1日起至转让协议签订生效日前一日按照年化4%借款利率计算的利息的合计数。)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转让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管的任职资格条件(符合《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12号、《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4号文件规定,并经监管部门批准);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且受让资金来源合法,无任何不良社会记录、行政违规记录、司法执行记录等; 4、意向受让方在正式公告期结束之前,应递交保证金人民币400万元整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监管账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10日,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买受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交易款的一部分;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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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苏州工业园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2、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决议 3、苏州市特种守押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4、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 5、《关于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苏州工业园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请示》(苏保服[2020]7号) 6、《关于同意苏州工业园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开转让的批复》(苏国资产[2020]80号) 7、《苏州工业园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信会师吴报字[2020]第20116号) 8、《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苏州工业园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事宜所涉及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中通评报字[2020]21078号) 9、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10、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11、苏州工业园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2、苏州工业园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章程 13、苏州工业园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登记表 14、苏州工业园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查询表 15、苏州工业园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6、关于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转让苏州工业园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股权的法律意见书 17、拟与受让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模板 18、《债权债务确认书》 19、《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12号) 20、《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4号文件) 21、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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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本次转让标的为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苏州工业园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苏州工业园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300万元债权和苏州市特种守押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苏州工业园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450万元债权,以上作为一个转让整体,不可分割。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并在转让协议签订生效日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户;如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可采取分期付款,首期付款不低于总价款的30%,在转让协议生效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其余部分付款期限不超过10个月,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并支付签订转让协议之日起至付清交易价款期间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按签订转让协议当日对应的一年期LPR)计算的利息。 3、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4、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公开拍卖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涉及的国有产权交易鉴证费、拍卖费用均由转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终止2021年2月10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6、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授权书等。 7、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项目尽调联系人:许女士,联系方式158516805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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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项目负责人张女士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33、69820610、69820837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