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平泷路251号4楼
邮编:215000
电话:(0512)-69820635
网址:https://www.szee.com.cn/
项目名称 | 昆山市丽泽服务有限公司25.71%股权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210400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昆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批准时间:2021年03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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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2020年11月25日,昆山市丽泽服务有限公司出资人决定通过“昆山鲲利远机械公司转让所持昆山市丽泽服务有限公司25.71%股权”事项; 2020年11月25日,昆山鲲利远机械公司出资人决定通过“公开转让所持昆山市丽泽服务有限公司25.71%股权”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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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1年04月30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1年06月16日 | |
转让方名称 | 昆山鲲利远机械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昆山市丽泽服务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号码 | 913205831381555314 | ||
注册资本 | 35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沈苏 | ||
住所 | 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朝阳路195号 | ||
经营范围 | 餐饮服务、食品销售(按《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定项目经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歌舞娱乐场所;日用百货、服装、五金水暖配件、电器机械、针纺制品、金属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15 | ||
所属行业 | 其他服务业 | ||
其他 | 标的企业成立于1994年07月15日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昆山鲲利远机械公司 25.71% 沈苏 42.86% 陈晓刚 14.29% 蒋淑萍 5.71% 朱扣成 4.29% 沈奇 2.86% 沈丽2.86% 刘清莲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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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 2020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967.16 | |
负债总额(万元) | 147.13 | ||
净资产(万元) | 820.03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82.79 | ||
利润总额(万元) | 1313.74 | ||
净利润(万元) | 1306.88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1年2月28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885.82 | |
负债总额(万元) | 70.61 | ||
净资产(万元) | 815.22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8.3 | ||
利润总额(万元) | -4.81 | ||
净利润(万元) | -4.81 | ||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20年9月30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033.6 | |
负债总额(万元) | 194.89 | ||
净资产(万元) | 838.71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54.15 | ||
利润总额(万元) | 1334.26 | ||
净利润(万元) | 1327.64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苏州中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中安K资评报字(2020)第0102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昆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评估基准日 | 2020年09月30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1033.6 | 净资产:838.71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215.64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沈苏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 ||
其他重要事项 | 无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215.64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需向交易所交纳保证金22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6 月16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一部分;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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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昆山市丽泽服务有限公司投资者决议 2、昆山鲲利远机械公司出资人决定 3、关于昆山鲲利远机械公司拟转让昆山市丽泽服务有限公司股权项目的请示(含昆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批复) 4、昆山市丽泽服务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华星会专审K字[2020]1715号) 5、昆山市丽泽服务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项目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苏中安K资评报字(2020)第0102号) 6、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7、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8、昆山市丽泽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9、昆山市丽泽服务有限公司章程 10、昆山市丽泽服务限公司基本情况登记表 11、昆山市丽泽服务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查询表 12、昆山市丽泽服务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3、江苏四善律师事务所关于昆山鲲利远机械公司转让所持昆山市丽泽服务有限公司25.71%股权的法律意见书 14、拟与受让方签署的《产权转让合同》模板 15、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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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同意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于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2.转让方和受让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若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转让方报主管单位批复同意后与受让方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因本次产权交易过程中发生的鉴证费用由转让方、受让方按照有关规定各自承担;若采用电子竞价产生最终受让方,所有电子竞价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意向受让方应在2021年6月16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6、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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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负责人杨先生、张女士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37、0512-69820610、69820833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