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平泷路251号4楼
邮编:2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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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苏州新柏汇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方认缴出资200万元,实缴0元)及相关债权(含利息)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210419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时间:2021年07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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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2021年5月11日,苏州新柏汇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开转让其所持有的51%股权及相关债权; 2021年5月19日,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开转让其所持有的苏州新柏汇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51%股权及相关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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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1年09月08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1年10月26日 | |
转让方名称 | 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苏州新柏汇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号码 | 91320505MA1WRN9J0R | ||
注册资本 | 2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张晓峰 | ||
住所 | 苏州高新区金山路66-1号201室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提供商业管理服务,商业经营管理服务、商业顾问咨询、商业项目策划、商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财务信息咨询,房地产营销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会议及展览服务,自有房屋出租、自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信息智能化工程建设及咨询、建筑专业设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风景园林建设工程专项设计,旅游信息咨询(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楼盘销售代理及房产中介服务;网络技术、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0 |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其他 | 标的企业成立于2018年6月27日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1%; 苏州柏利量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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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1年7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2.27 | |
负债总额(万元) | 5.38 | ||
净资产(万元) | -3.11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 | ||
利润总额(万元) | 0 | ||
净利润(万元) | 0 | ||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20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33 | |
负债总额(万元) | 4.28 | ||
净资产(万元) | -2.95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 | ||
利润总额(万元) | -3.93 | ||
净利润(万元) | -2.94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天地恒安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天地恒安[2021]资评字第3011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1.33 | 净资产:-2.95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1.51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标的企业51%债权本息共计2404元。相应债权与标的企业51%股权作为同一标的公开转让,债权计息至本息实际付清之日,详见《债权债务确认书》。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无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 ||
其他重要事项 | 无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0.2405万元 (其中股权转让参考价为人民币1元,债权转让参考价为人民币2404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购买转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的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按规定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整(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交易价款一部分;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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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苏州新柏汇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3、《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苏州新柏汇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51%股权及相关债权的请示》(苏高新地集字[2021]28号) 4、《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苏州新柏汇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51%股权及相关债权的批复》(苏州高新字[2021]100号) 5、《苏州新柏汇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458号) 6、《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苏州新柏汇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地恒安[2021]资评字第3011号) 7、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8、苏州新柏汇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公开挂牌转让的方案 9、苏州新柏汇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0、苏州新柏汇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章程 11、苏州新柏汇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登记表 12、苏州新柏汇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查询表 13、苏州新柏汇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4、《江苏惟新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苏州新柏汇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51%股权及相关债权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15、拟与受让方签署的《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模板 16、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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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于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户。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公告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如果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所有电子竞价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4、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截止日2021年10月26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6、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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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杨先生、张女士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37、69820610、69820833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