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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苏州宝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3.16%股权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210430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苏州金合盛控股有限公司 批准时间:2021年08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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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2021年7月19日,苏州高新区创业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决定转让其所持苏州宝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3.16%股权。 2021年7月19日,苏州宝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苏州高新区创业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所持苏州宝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3.16%股权事项。 2021年5月17日,苏州金合盛控股有限公司科投专项评审委员会2021年度第四次会议同意苏州高新区创业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所持苏州宝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3.16%股权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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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1年09月16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1年11月03日 | |
转让方名称 | 苏州高新区创业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苏州宝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号码 | 913205053462671754 | ||
注册资本 | 38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刘小利 | ||
住所 | 苏州高新区竹园路209号 | ||
经营范围 | 石墨烯材料及其设备、金刚石的研发,销售和相关技术的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1 | ||
所属行业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
其他 | 标的企业成立于2015年10月21日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刘小利占股73.16% 黄雁占股13.68% 苏州高新区创业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占股1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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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年度未经审计数据 (2020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271.79 | |
负债总额(万元) | 10.74 | ||
净资产(万元) | 261.04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21.49 | ||
利润总额(万元) | 42.51 | ||
净利润(万元) | 42.51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1年7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256.11 | |
负债总额(万元) | 13.99 | ||
净资产(万元) | 242.12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 | ||
利润总额(万元) | -18.92 | ||
净利润(万元) | -18.92 | ||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20年11月30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275.02 | |
负债总额(万元) | 28.36 | ||
净资产(万元) | 246.67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21.49 | ||
利润总额(万元) | 28.13 | ||
净利润(万元) | 28.13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天兆勤土地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天兆勤评报字(2021)第014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金合盛控股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0年11月30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285.9 | 净资产:257.54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33.89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公司股东刘小利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 ||
其他重要事项 | 最近一个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76.33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或个人信用;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至时间前须按规定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76.33万元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意向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的一部分;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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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苏州宝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苏州高新区创业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3、《关于公开转让苏州宝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3.16%国有股权的请示》 4、《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苏州宝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3.16%股权的批复》(苏高新金控〔2021〕35号) 5、《苏州宝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金鼎会专审字[2021]第3036号) 6、《苏州高新区创业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股权退出苏州宝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净资产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兆勤评报字(2021)第014号) 7、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8、国有股权转让方案 9、苏州高新区创业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0、苏州宝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11、苏州宝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登记表 12、苏州宝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查询表 13、苏州宝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4、《关于高新区创业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法律意见书》 15、拟与受让方签订的《苏州宝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3.16%股权转让协议》模板 16、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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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鉴证费、电子竞价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终了日2021年11月3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6、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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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杨先生、张女士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37、69820610、69820833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