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平泷路251号4楼
邮编:215000
电话:(0512)-69820635
网址:https://www.szee.com.cn/
项目名称 | 江苏亨通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22%股权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220538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批准时间:2021年12月21日 |
||
内部决策情况 |
2022年1月25日,江苏亨通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苏州市信息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开转让其持有的22%股权; 2021年6月1日,苏州市信息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出具同意公开转让持有江苏亨通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22%股权的说明。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2年03月04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2年04月18日 | |
转让方名称 | 苏州市信息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江苏亨通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9MA1Q40FG0P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5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陈夏裕 | ||
住所 |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山北路2288号 | ||
经营范围 | 信息安全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信息安全认证服务;工控信息安全实验室的建设;企业工控信息服务;工控安全解决方案策划;工控安全产品的研发与销售;软件开发;通信设备(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专用信息安全设备的研发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3 | ||
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其他 | 标的企业成立于2017年8月18日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66% 苏州市信息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2% 袁键 12% |
||
最近一个年度财务报表数据 ( 2020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979.1 | |
负债总额(万元) | 248.42 | ||
净资产(万元) | 730.67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14.51 | ||
利润总额(万元) | -166.51 | ||
净利润(万元) | -141.92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2年1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823.4 | |
负债总额(万元) | 209.35 | ||
净资产(万元) | 614.05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 | ||
利润总额(万元) | -19.8 | ||
净利润(万元) | -19.8 | ||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21年5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890.93 | |
负债总额(万元) | 181.24 | ||
净资产(万元) | 709.69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22.81 | ||
利润总额(万元) | -44.28 | ||
净利润(万元) | -43.98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博鑫睿华(苏州)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博华评报字(2021)第1111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05月31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1006.41 | 净资产:825.17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181.5374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承担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 ||
其他重要事项 | 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详见江苏亨通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苏兴远审字[2021]第455号)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330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按规定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保证金人民币330万元(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备查文件 |
1、江苏亨通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关于退出江苏亨通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及江苏亨通工控安全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的说明 3、关于苏州市信息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转让江苏亨通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及江苏亨通工控安全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的请示(相金控〔2021〕106号) 4、关于苏州市信息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转让江苏亨通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及江苏亨通工控安全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相国资产〔2021〕92号) 5、江苏亨通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苏兴远审字[2021]第455号) 6、苏州市信息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江苏亨通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博华评报字(2021)第1111号) 7、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8、江苏亨通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方案 9、江苏亨通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0、江苏亨通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章程 11、江苏亨通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表 12、江苏亨通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查询表 13、江苏亨通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4、关于苏州市信息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有股权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15、拟与受让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模板 16、江苏亨通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2020年12月财务报表 17、江苏亨通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无2020年审计报告情况说明 18、苏州市相城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19、其他相关材料 |
||
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在转让协议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经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如果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所有电子竞价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4、意向受让方应在2022年4月18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6、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其他组织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周女士,马女士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35,69820610,69820814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