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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张家港锦泰金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220584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张家港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批准时间:2022年03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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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2021年10月14日,张家港市金城创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宋一兵,决定了张家港锦泰金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公开转让事项; 2021年10月15日,张家港锦泰金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张家港市金城创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张家港锦泰金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公开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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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2年04月24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2年06月08日 | |
转让方名称 | 张家港市金城创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张家港锦泰金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2MA1NPM1292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0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朱近贤 | ||
住所 | 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湖商业街区1幢地下一楼001号工位 |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7 |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其他 | 标的企业成立于2017年4月5日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张家港市金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 张家港市金城创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 江苏锦益泰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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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2020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587.59 | |
负债总额(万元) | 287.34 | ||
净资产(万元) | 1300.25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942.68 | ||
利润总额(万元) | 739.76 | ||
净利润(万元) | 546.69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2年3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2963.51 | |
负债总额(万元) | 124.31 | ||
净资产(万元) | 2839.2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 | ||
利润总额(万元) | 1117.04 | ||
净利润(万元) | 1117.04 | ||
基准日审计数据(2021年6月30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893.31 | |
负债总额(万元) | 489.51 | ||
净资产(万元) | 1403.8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337.25 | ||
利润总额(万元) | 264.51 | ||
净利润(万元) | 176.92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中通评报字〔2021〕21197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张家港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06月30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5111.87 | 净资产:3343.23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668.65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股东江苏锦益泰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 ||
其他重要事项 | 1、2021年9月标的企业向各股东分红500万元。基于2021年6月30日评估基准日后的评估结果,流动负债增加500万元,净资产减少500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调整为3343.23万元; 2、标的企业投资或管理公司的法律、经济未决事件以及其他特别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1〕21197号)。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668.65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须按规定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100万元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8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意向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的一部分;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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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张家港锦泰金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张家港市金城创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决定 3、张家港市金城创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转让锦泰金泓20%股权的请示 4、关于张家港市金城创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锦泰金泓20%股权的请示 5、关于同意张家港市金城创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张家港锦泰金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的函(张国资〔2022〕16号) 6、张家港锦泰金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方会专字(2021)第5247号] 7、张家港市金城创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事宜涉及张家港锦泰金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1〕21197号) 8、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9、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10、张家港锦泰金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1、张家港锦泰金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12、张家港锦泰金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登记表 13、张家港锦泰金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查询表 14、张家港锦泰金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5、张家港市金城创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开转让其所持有的张家港锦泰金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国有股权的法律意见书 16、拟与受让方签署的《产权转让合同》模板 17、张家港锦泰金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天衡勤审字(2021)0240号] 18、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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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如果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电子竞价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应在2022年6月8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6、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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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周女士,马女士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35,69820610,69820814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