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平泷路251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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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12)-6982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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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苏州绿原经贸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220606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时间:2022年06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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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2022年6月14日,经苏州绿原城乡建设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同意公司所持有的苏州绿原经贸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公开挂牌转让,转让价格以评估价值291,163.88元为公开挂牌底价。 2022年6月14日,经苏州绿原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苏州绿原城乡建设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0%股权公开挂牌转让,股东江苏胜川商贸有限公司不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股东陆敏华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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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2年07月15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2年08月26日 | |
转让方名称 | 苏州绿原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苏州绿原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号码 | 913205085738443902 | ||
注册资本 | 290 | ||
法定代表人 | 李梅 | ||
住所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路3158号万融国际大厦1802室 | ||
经营范围 | 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销售:农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原料(除危险品)、包装材料;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投资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 ||
职工人数 | 0 | ||
所属行业 | 批发业 | ||
其他 | 标的企业成立于2011年5月12日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苏州绿原城乡建设有限公司占股40% 江苏胜川商贸有限公司占股30% 陆敏华占股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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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2021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72.64 | |
负债总额(万元) | 0 | ||
净资产(万元) | 72.64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 | ||
利润总额(万元) | 0.75 | ||
净利润(万元) | 0.75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2年6月30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72.88 | |
负债总额(万元) | 0 | ||
净资产(万元) | 72.88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 | ||
利润总额(万元) | 0.25 | ||
净利润(万元) | 0.25 | ||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22年5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73.09 | |
负债总额(万元) | 0.3 | ||
净资产(万元) | 72.79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 | ||
利润总额(万元) | 0.15 | ||
净利润(万元) | 0.15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中资评报字(2022)第9062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06月14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73.09 | 净资产:72.79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29.116388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江苏胜川商贸有限公司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 ||
其他重要事项 | 1.标的公司2012-2013年发生不良项目5笔,根据判决书,判决本金和费用共计1202.07万元,利息按照法院判决书明确的标准计算,后续追回部分资金。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已对上述5笔不良项目全部进行核销,核销金额1005.53万元,以上核销金额、后续发生的利息不包含在基准日审计评估数据中。 2.股权转让完成后,转让方持有标的公司股权的相关权利与义务转让给受让方,标的公司的相关债权后续追索发生的事项与转让方无关。 3.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与转让方不存在股权关系,标的公司不再是苏州绿原城乡建设有限公司子企业,后续标的公司的任何行为均与转让方苏州绿原城乡建设有限公司、转让方的股东苏州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无关。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不得继续使用苏州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苏州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29.116388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结束之前,应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监管账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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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苏州绿原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苏州绿原城乡建设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3、关于绿原城乡转让持有的绿原经贸40%股权事项的请示(含市国资委批复) 4、苏州绿原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苏公S【2022】E3040号) 5、苏州绿原城乡建设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苏州绿原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2)第9062号) 6、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7、苏州绿原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方案 8、苏州绿原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9、苏州绿原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章程 10、苏州绿原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登记表 11、苏州绿原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查询表 12、苏州绿原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3、江苏瀚邦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绿原城乡建设有限公司拟转让苏州绿原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法律意见书 14、拟与受让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模板 15、民事裁决书、执行裁定书 16、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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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帐户。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涉及的电子竞价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依转让方申请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电子竞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终止日2022年8月26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6.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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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杨先生、张女士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37、69820610、69820833 | ||
传真 | 0512-69820604 |